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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公司要求加班不满30小时捐300!网友:实现了“付费上班”自由
上观新闻2022-09-04 15:04:00

9月3日,#深圳一公司要求加班不满30小时捐300# 话题冲上热搜,有网友在社交平台爆料称,该公司新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加班制度的公告》,要求员工每月加班时长必须达到30小时,加班到晚上20:30给予最高20元餐补。如果员工加班未达到30小时,需要向公司乐捐300元。

新浪微博截图


涉事公司:这是公司内部事

网友:每月要多加班3.7天

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外贸电商企业,主要经营外贸各大电商平台,ebay;亚马逊、速卖通。公司主要产品有:户外类、汽摩配类、家居类主导。

据蓝鲸财经报道,此公告内容属实。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这是公司内部的事情。但在招聘软件上,该公司描述员工拥有“加班供应晚餐,也可申请调休”等福利,同时称公司“无强制加班要求”。该公司还曾在招聘启事中表明,不接受大小周工作制者勿投简历。

9月3日晚,法治网研究院拨打了该公司在1688网站上公开的电话号码,询问公司是否方便就登上热搜一事做出相关回应,对方沉默3秒后便挂断了电话。

图片来源:招聘网站截图

图片来源:顺企网截图

有好事网友计算了一下:每个月强制加班30个小时,也就是说,按每日正规工作时间8小时来算的话,每月要多加班3.7天,如果到不了30个小时,就会被罚款300元。

据悉,目前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关注到该情况,表示高度重视并责成所在辖区劳动监察部门调查核实,对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严厉处理。


律师:该公司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依法应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对此,《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保全表示,该公司要求劳动者必须加班时长30小时/月,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至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休息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的休息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即便是公司因经营需要员工加班,也需要经过劳动者同意并依法支付加班费。

杨保全律师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主要适用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法规、地方政策文件等。


网友“避雷合集”让人心酸又无奈

违法成本低让一些企业存侥幸心理

网传在深圳,像上述涉事公司这样将不合理规定写入公告的企业遍地都是。在小红书等App搜索“深圳找工作”“深圳找工作避雷”等话题,许多网友以自身经历图文并茂叙述了求职过程中的“血泪史”,甚至有网友制成《深圳公司避雷大合集》等表格,令人看后心酸又无奈。

图片来源:小红书App截图

对于当下超时加班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杨保全律师分析认为,从企业角度而言,违法成本低,处罚力度不够,让当前一些企业对于违法安排加班,还存在侥幸心理。从劳动者角度而言,更多的恐怕还是“要养家糊口,有很多贷款需要还”等生活压力。当然,做的事情让自己觉得有趣、有价值,才会给加班带来动力。

法治网研究院注意到,不少网友在看到此类新闻的第一反应已经不是愤怒和震惊了,反而能以自嘲的语气轻松调侃自己的类似遭遇。有网友表示,加班后应该以单位为家,“直接打地铺好了,第二天也不会迟到”“不强制加班不乐捐反而不适应”、每月交300买一个“不加班”。

还有网友调侃道:至少这家公司让员工实现了付费上班的自由。


劳动者如遇公司恶意安排加班

首先应有意识的固定加班证据

对此,杨保全律师建议,劳动者如遇到公司恶意安排加班或者采用套路逃避加班费发放,作为劳动者,需注意一下几点:

第一,有意识的固定加班证据。如公司否认加班事实,或者采取弹性工作制变相要求员工加班,劳动者要有意识的收集和保存上级布置任务、自己工作的证据,包括,上下班打卡记录、电子聊天记录、公司的文件、自己提交任务的记录等等。

如果担心公司消除打卡记录、消除加班事实等行为,劳动者可以在上下班时都在公司内拍一张自拍,证明自己的工作时长。

第二,面对公司要求签署的文件,保持警惕,小心应对。对于公司忽悠员工签署放弃权利协议的套路,劳动者只需要留个心眼,不要被忽悠,予以不利的文件,不签字,不确认,不认可,及时提出异议,并固定证据。

第三,权利受损别着急,离职一并拉清单。劳动者如果暂时没有离职计划,可以一边积极收集证据,待离职后一并向公司主张。


涉事公司前年因劳动争议成“被执行人”

去年未按时公示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法治网研究院还注意到,据天眼查App,涉事公司曾在2020年与员工因劳动争议而被列为被执行人,并且由于该公司没有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月3日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图片来源:天眼查截图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同时,据爱企查App,该公司还曾于2021年因未依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而被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岗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图片来源:爱企查截图

事实上,近两年来,国家相关部门明显加大了对企业超时加班问题的查处力度。

比如,今年2月,去哪儿网因有违劳动法规,被北京市海淀区人社局处以3250元罚款。对此,去哪儿网表示,公司尊重政府的处罚决定,并已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已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

今年3月31日,据北京市人社局网站披露,北京世纪曙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因安排14名劳动者每月延长工作时间超过36小时,并且未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北京市鸿聚德饮食服务有限公司迎宾分公司因安排44名劳动者每月延长工作时间超过36小时,分别被罚款7000元和17600元,同时责令涉事公司停止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行为。

此外,2021年7月,西门子数控(南京)有限公司也曾因员工超时加班被罚1.29万元。

栏目主编:顾万全文字编辑:杨蓉题图来源:视觉中国图片编辑:朱瓅

作者:法治网研究院
选稿:周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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