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一企、一照、一码”上海试点为320余万市场主体赋身份码
东方网2022-09-01 11:12:06

东方网记者程琦9月1日报道:企业在政务服务大厅办事,只扫一个码;查验企业电子证照信息和监管信息,只扫一个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日常监管,只扫一个码……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上海全面开展“市场主体身份码”(简称“企业码”)试点,统一市场主体纸质营业执照和电子营业执照二维码样式。

自9月1日起,本市所有类型市场主体的纸质营业执照和电子营业执照上将加载统一标准的“企业码”。“一企、一照、一码”--亮码、扫码,将成为市场主体更低成本、更高效率开展经营活动的数字化新赛道。

统一标准,企业码成为崭新市场主体身份标识

在徐汇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元菜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菁灵城科技有限公司、中电金信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现新领到的营业执照与之前的执照样式不一样了,被赋予了一个带有“市场主体身份码”标注的二维码。

中电金信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领到标注企业码的营业执照

市场主体身份码(简称“企业码”),是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全国统一标准,依托全国统一电子营业执照系统,自动为每户市场主体生成的二维码,一次生成,终生有效。“企业码”覆盖所有市场主体,无需申请,通过下载电子营业执照、申领或换发纸质营业执照,即可获取使用。以市场主体身份为源点,由承担市场主体登记职能的市场监管部门,在企业出生时,按照统一标准为其制发稳定唯一的“企业码”,从源头上保障“企业码”的权威性和可信度,为“企业码”在全国应用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

汉堡王相关人员向记者展示标注企业码的营业执照

关联汇聚,企业码为企业打造移动端数字画像

在徐汇恒悦轩(上海恒悦餐饮有限公司),消费者在点餐前,用手机扫描店铺悬挂的纸质执照上的“企业码”,登记信息、企业存续状态、许可证、监管信息等一一展现,清晰明了。

目前,全市所有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一照多址”信息,以及食品餐饮、特种设备、工业生产、检验检测、计量、药品医疗等6大类、24种市场监管领域的电子许可证信息,以及经营异常、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已经通过“企业码”实现实时关联。以“企业码”为枢纽,推动形成多源数据资源,为市场主体绘制更为生动、立体的“数字画像”,同时用“扫码”这种数字时代通行的方式,让企业应该向社会公示的信息,毫无保留地展示在社会公众面前,在让消费者“明白消费”,让生意伙伴“放心合作”的同时,有助于形成更为稳定、透明、公平的营商环境,助力合规经营的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壮大。

场景丰富,企业码彰显数据服务企业的生命力

近日,上海亿孚通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来到宁波银行上海分行,出示电子执照上的“企业码”,银行扫码自动生成开户申请书,信息交互准确安全,银行开户效率极大提升。另外,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聚焦遍布政务大厅、各大商圈、园区等近50台自助服务终端,与“企业码”进行了深度应用,其取表、填表等功能更加智能、便捷。

一家食品企业在宁波银行上海分行通过“企业码”开立银行对公账户

“企业码”全方位对接应用场景,支持微信、支付宝、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等多种扫码方式,可以兼容各类政务、商务平台应用程序开展丰富的个性化应用。统一的扫码、验码接口、一致的对接应用标准、灵活的场景应用配置,为不同部门、不同领域系统对接“企业码”,实现扫码应用创造了最大可能。“企业码”以应用场景为牵引,能够让各种形态沉淀中的数据,通过扫码“活起来”、“用起来”,有效提升社会数字化普惠水平,彰显数据服务企业的生命力。

形成合力,企业码夯实有效监管精准施策的数字底座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来到盒马门店进行现场检查,使用移动端监管 APP,扫描营业执照上 “企业码”,查看具体的企业登记信息、许可证信息以及该企业既往的检查记录。同样,闵行市场局执法人员来到万象城的一家餐厅,通过移动执法终端,扫描企业码,对餐饮实施精准的分级分类监管。

“企业码”覆盖所有市场主体,以市场主体身份作为监管信息关联的“圆心”,通过对接“企业码”,各部门、各领域已经建成的移动端监管平台,可以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以较小的系统改造成本,实现互联互通。以“企业码”为数据交互的媒介,能够在更大范围推动监管数据和行政执法信息归集共享和有效利用,加快建立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统筹执法资源,减少执法层级,提高综合执法的效能。

“企业码”的启用,是市场主体身份标识制度设计的又一次跨越。从赋予市场主体18位数字的“身份证号码”(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跃升到二维码图形的“市场主体身份码”,是登记管理职能与大数据信息科学融合的突破,是市场监管部门主动顺应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创新举措。作为一项基础性和先导性工程,“企业码”将助力政府各部门推进工作流程优化、履职能力提升,助力市场主体安全便利进入市场竞争,共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作者:程琦
选稿:夏阳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