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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交警曝光近期重点交通违法案例→
上海松江2022-08-28 13:23:58

近期,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深入推进夏季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聚焦各类易致祸交通违法行为,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现将近期查处的交通违法案例进行曝光,请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机动车违法案例曝光!

01严查“客载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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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6日,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在G60新桥主线上海方向外广场检查车牌号为皖NTxxxx的小型客车时,发现车内装有大量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徐某处以200元罚款。

非机动车违法案例曝光!

01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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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2日,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在泗宝公路横港公路北约10米处开展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整治。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民警依法对非机动车驾驶人王某某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3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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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2日,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在薛亭路车亭公路南约300米处开展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整治。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民警依法对非机动车驾驶人李某某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30元罚款。

02驾驶非机动车未按要求悬挂专用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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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2日,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在香泖路泖亭路东约200米处开展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整治。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民警依法对非机动车驾驶员兰某某实施从事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未按规定使用悬挂专用号牌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应当悬挂专用号牌,未按规定使用悬挂专用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选稿:潘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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