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用电高峰期四川居民电价会涨?别信
刘畅/经济日报2022-08-28 07:14:00

四川省居民及农业用电执行严格的政府定价标准,由电网公司统购统销,定价常年保持在相对稳定水平,不会出现大幅波动。

统计显示,8月14日至20日,四川省部分高载能企业通过主动实施错避峰生产,累计让出用电负荷约700万千瓦。四川已有超4000家企业响应主动避峰行动。

入夏以来,由于极端高温导致用电需求激增,国家电网四川省电力公司7月份售电量达290.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79%,刷新了单月售电量最高纪录。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不少人在微信群里看到一条消息,大意是每天8时至12时、17时至21时用电高峰时段,电价上涨为1.8元/千瓦时。国家电网资阳市雁江区供电公司随即辟谣,并表示居民用电收费标准与以往相比并无变化。

自今年7月份以来,四川遭遇60年一遇的极端高温天气,平均气温创历史同期新高,全国多地也开启了“火炉”模式。居民用电是否会涨价?电费是如何定价的?有哪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在为百姓用电保驾护航?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四川省发改委和国家电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四川省居民及农业用电执行严格的政府定价标准,由电网公司统购统销,定价常年保持在相对稳定水平,不会出现大幅波动。”据四川省发改委价格处相关人员介绍,国家电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供区用电类别分别按照“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工商业及其他”三类划分,除少数偏远民族地区外,全省均执行统一电价政策,居民生活用电执行政府定价,价格保持稳定。

在已公布的四川电网目录销售电价表“居民生活用电”一栏显示,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电价共分为3个档次,180千瓦时及以下为0.5224元/千瓦时,181千瓦时至280千瓦时之内为0.6224元/千瓦时,281千瓦时以上为0.8224元/千瓦时。

电费是否固定不变?按照四川省发改委相关政策,四川电网用户在每年的6月份至10月份会享受到“丰水期电费优惠”政策,即在河流水量充沛的季节,富余电能将以价格补贴的形式返还给广大居民。“丰水期电费优惠”政策旨在惠及民众,同时鼓励消纳弃水。

然而,四川今年的情况却与往年不同,惯有的“丰水期”成了“枯水期”。8月16日,四川多个主力水库传来消息,水库蓄水几乎消落至死水位。本轮持续高温天气,除气温不断突破极值外,降水量也是历史同期最少,江河来水严重偏枯,造成水库库容出现“汛期反枯”的罕见现象。

同时,极端高温天气也促使用电负荷激增。以7月份为例,四川当月用电负荷最高达5910万千瓦,空调负荷占比达40%至50%。

作为全国第一水电大省,四川水电装机规模已突破9000万千瓦,连续5年水电外送电量超过1300亿千瓦时,位居全国第一,今年却开始向外购电。

“为保障居民生活用电,成都今年首次投用临时变压器,以我们近期安装在110千伏红牌楼变电站的一台4万千伏安临时变压器为例,这台变压器可以为附近居民家中6万台1匹的空调提供电力保障。”国家电网成都供电公司变电检修中心变电检修班班长吴雄说。此外,国家电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还有近2.5万余名电力抢修人员24小时待命,940支党员服务队、党员突击队,1.8万余名党员奋战在保电一线。

6月23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四川电网试行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是四川省首次推出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的政策。统计显示,8月14日至20日,四川省部分高载能企业通过主动实施错避峰生产,累计让出用电负荷约700万千瓦。四川已有超4000家企业响应主动避峰行动。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表示,将发挥大电网资源配置作用,组织跨区跨省余缺互济,最大限度支援川渝地区电力供应。目前,东北、华北、西北地区富余电力全部输送至华东、华中、西南等地,对四川已按最大输电通道能力实施了跨省跨区支援,所有电力入川支援通道满载运行。

高温之下,四川每一度电都来之不易。但居民用电费用并不会上涨。


作者:刘畅
选稿:朱雯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