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去哪消费?商户名单发布
看看新闻2022-08-26 08:47:50


现在,在“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发放平台(支付宝、微信支付、云闪付)的手机应用程序(App)上,已经可以查询具体商户名单。


附赠一个小贴士:在支付宝搜索“上海电子消费券”,点击进入页面下方的“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活动商户”即可查看在市民所在地点附近可使用消费券的商户列表。


d5f1d0d55499d506084b5db4db7a381d.jpg


“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适用于符合条件的零售、餐饮和文旅行业线上线下参与活动的商户,特别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可与商户、电商平台各类优惠叠加使用。也就是说很多消费可以“折上折”!

上海各商户都已充分准备,纷纷推出各种叠加优惠活动,拉动消费回补。包括但不限于:i百联、家乐福、东方购物、光明随心订、叮咚买菜、京东到家等平台。 

百联集团从6月16日起推出18亿消费券周周送,“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可以在此基础上叠加使用。旗下百联股份推出叠加扫码用券活动,活动范围覆盖百货、购物中心、奥特莱斯等业态。

联华将发放2000万元的“满百减十”消费券补贴。每位百联通会员在8月26日至9月12日期间,都可从银联云闪付、支付宝、i百联三大平台入口,领到共两张“100-10”满减券,该券不限品类,还可叠加市民中签的“爱购上海”消费券,享受双重优惠,无论在联华线下门店或线上到家,都能使用。

家乐福(上海)包含会员店在内的近30家门店均已完成报名,商品供应充足、品类丰富。消费者在家乐福线上线下消费场景,均可使用电子消费券直接抵用现金。消费券还可叠加门店其他活动使用,比如家乐福目前正在进行的多项满减活动,包括:中秋送礼白酒礼盒、月饼礼盒、大闸蟹卡、家乐福购物卡及生鲜、零食等全品类商品。 

豫园商城已有超过100家商户和店铺成功申请。松鹤楼、上海老饭店、德兴菜馆、春风松月楼、南翔馒头店等著名餐饮品牌合计60余家门店均可用券,其中松鹤楼面馆报名门店数量已达50多家;老庙、亚一以及Salvini等珠宝品牌总计60余家门店也可用券。

老盛昌在沪共有150余家门店,悉数参加“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门店的收银系统已更新完毕,门店对外对内与“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有关的信息也将在25日前布置完毕,25日前,还将完成门店员工对电子消费券的核销操作的培训工作。自26日起,顾客凭“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可在老盛昌门店可以参加所有活动,如中秋节鲜肉月饼买五送一,扫码点单可以享受会员积分等。

大富贵在沪57家门店也均可使用“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并与商家提供的优惠叠加使用。

支付宝方面表示,在支付宝报名并中签领取的消费券,可以在盒马、饿了么、口碑、大润发、天猫、天猫超市、淘宝、飞猪、淘票票、美味不用等等平台使用,更多参与商户也可以在支付宝上进行查询。

叮咚买菜也能使用“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相关负责人介绍,平台上的月饼礼盒、大闸蟹、预制菜等中秋必备美食正在开展满减、红包雨、多件多折等大力度让利活动,全场活动都能叠加消费券使用。 

途虎养车将于8月26日在其官方APP同步发放海量补贴,车主同样可叠加“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使用,享受“折上折”的惠民养车体验。途虎养车相关负责人表示,届时产品、套餐、服务等均参与“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补贴活动,品类不限。

另外,可能会有市民想问:如果发生退货情况 原电子消费券是否退还?

市商务委解释说:

一、如全额退货、撤销交易发生时,消费券仍在有效期内,将退还已使用的消费券,消费者可在平台账户中查看,并在有效期内再次使用。

二、若消费券已过有效期,则此单交易已使用的消费券不予退还。

三、如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部分退货,退款金额需按比例扣除消费券抵扣金额,该消费券不予退还。

8月26日起消费者可查询消费券中签结果,祝参与的小伙伴们好运!消费券有效期20天,第一轮消费券使用期限为2022年8月26日至9月14日。

选稿:朱燕亮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