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极度濒危,科研人员水下拍到川陕哲罗鲑,与“喀纳斯水怪”同属
周到2022-08-24 18:04:45

陕视新闻报道,近日,有科研人员在宝鸡太白县拍到川陕哲罗鲑。

据了解,川陕哲罗鲑为《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一级保护动物, 收录于《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鱼类》;还收录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红色名录》(IUCN)中,为极度濒危(CR) 。

本次,陕西科研人员利用水下摄像等先进的资源无损监测手段拍摄到的川陕哲罗鲑,是继2012年再次在太白河发现川陕哲罗鲑后,连续十年监测到该物种的种群活动情况。

这足以说明川陕哲罗鲑目前在我国仍有稳定的种群数量,也有力证明了长江禁捕行动成效显著。

提起川陕哲罗鲑,很多朋友也许觉得陌生,但提起单独提起哲罗鲑,很多人肯定就有印象了——大名鼎鼎的“喀纳斯水怪”(很可能是它但未被官方证实)。

科普博主@张腾岳在评论区提到:“想起了喀纳斯水怪传说,一种解释就是巨型哲罗鲑。”

■最新的报道时间是今年5月份

自上个世纪以来,每年都有许多目击者声称看到了水怪,与此相关的新闻报道也层出不穷,为喀纳斯湖披上了一层神秘面纱。

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所谓的“喀纳斯湖水怪”实际是哲罗鲑鱼。

今年的5月19日,封面新闻采访新疆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时,一位工作人员当场表示,“那就是哲罗鲑”。

根据资料显示,哲罗鱼生性贪食,是淡水鱼中最凶猛的鱼种之一。游速较快,善于捕猎鱼类。觅食时间多在日出前和日落后,由深水游至浅水岸边捕食鱼类或水中活动的蛇类、蛙类、鼠类和水鸟等,其他时间多潜伏在溪流两岸有荫蔽的水底。

一般来说,哲罗鲑体形庞大,体重在3kg以上,重者甚至可达50kg,身长1米以上。历史上曾有过长4米重90千克哲罗鲑的观测记录。  

很多网友认为,所谓“水怪”其实就是体型大一些的大鱼或者大蛇,哲罗鲑有如此大的食量,如果条件允许,确实有可能长成体型庞大的“水怪”。

■2012年,央视《东方时空》播出“喀纳斯湖再现神秘水怪”

但也曾有鱼类学家对“喀纳斯水怪是哲罗鲑”一说进行过质疑。1988年,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任慕莲在受访时指出,根据哲罗鲑体长—体重方程计算,如果哲罗鲑的体长达到10米,体重将会高达13吨。他认为,喀纳斯湖中生物数量有限,并不具备养活如此巨大的哲罗鲑的条件。在喀纳斯湖中出现“水怪”级别的哲罗鲑,“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虽然喀纳斯水怪之事尚未有定论,但太白县连续十年检测到川陕哲罗鲑活动,对长江禁捕、保护动物多样性来说都是振奋人心的一件事情。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有更多濒危动物、珍稀动物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而不只是故事里的传说。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马潇

作者:马潇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