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杭州:监督推动亲清政商交往"三张清单"落实到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2-07-31 10:11:00

今年2月,杭州市出台亲清政商交往“三张清单”,即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倡导清单,条目化厘清领导干部与非公企业及非公企业经济人士交往的行为准则,同时向非公企业经济人士发出倡议,引导恪守公平竞争原则、依法生产经营,自觉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

“‘三张清单’释放‘亲’‘清’需要同步推进的信号,不仅对政府职能部门提出要求,也呼吁非公企业自觉作为,为规范亲清政商交往同向发力。”杭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随着亲清政商交往“倡导清单”的出台,杭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督促协助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等职能部门开展主题培训,大力宣扬诚信经营、合规经营的非公企业典型,着力推进清廉建设与企业发展有效融合,不断强化非公企业聚精会神谋发展、遵纪守法搞经营的“廉内功”。

此外,实现亲清互促离不开政企良性互动交流。杭州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能,近三年推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联合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召开“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5期共70场,844家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收集问题建议846个,并全部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办理。

杭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工作实际,督促职能部门建立政企沟通交流机制,常态化开展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现场接待等活动,确保企业有事能发声、政府件件有着落。

杭州市西湖区推出“千名干部联企业、千家企业评部门”,区纪委监委通过跟督跟评党员干部作风效能,根据企业对部门满意度调查情况,入企检查职能部门政策落实、政策资金兑付情况。杭州市余杭区鸬鸟镇纪委开展助企开门红大走访活动,成立8支助企小分队,帮助辖区企业解读政策、排忧解难,共走访企业75家次,协调解决问题10余个,收集意见建议15条。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