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白鲟被宣布灭绝后,“淡水鱼王”还有机会“复生”吗?
文汇2022-07-22 21:32:38

白鲟(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所研究员危起伟摄)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7月21日晚发布全球物种红色目录更新报告,宣布长江白鲟灭绝,长江鲟野外灭绝。这不是“中国淡水鱼之王”白鲟首次被下达“灭绝通知书”。两年前,一篇国际学术期刊《整体环境科学》发表的一篇论文称,预计2005年-2010年时白鲟已经灭绝。

著名鱼类生态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员曹文宣认为,严格来说,一个物种绝迹50年才能视作灭绝。照这个标准,我们和白鲟也许仍未到“说再见”的时候。比如,比白鲟更早“绝迹”的长江鲥鱼,至今仍未宣布其灭绝。不少鲟鱼专家表示,他们仍然心怀希望,期盼有一天白鲟会重新在长江中嬉戏,“一个已经在地球上生活了两亿年的物种,其生命韧性是值得期待的”。

进化两亿年的“超长待机”物种为何集体走向濒危

据IUCN最新更新的物种红色名录,鲟鱼仍是“世界上最受威胁的类群”:全球现存的26种鲟鱼均面临灭绝威胁,约2/3的鲟鱼种群处于极度濒危状态。为此,红色名录同时提升了七种鲟鱼的保护等级。

“鲟鱼已经在地球上生活了两亿年,与它同时期的许多物种都灭亡了,为何‘活化石’们在短短几十年内集体走向濒危,这很值得研究,更值得人类警醒。”鲟鱼专家、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研究员、全国首席科学传播专家庄平说。

以白鲟为例,这是中生代白垩纪残存至今的古代鱼类之一。在我国有“千斤腊子,万斤象”的说法。“腊子”指的是中华鲟,“象”指的是长江白鲟。在史料记载中,最大的长江白鲟可长到七米多长、重千斤以上。

为何“超长待机物种”迅速走向灭亡?庄平认为主要有两大主要原因:栖息地的破坏和过度捕捞。一方面,人类活动和全球气候变化导致的原有栖息地不再适合鲟鱼生存;另一方面,几十年前,鲟鱼是全球渔业的重要捕捞对象,鱼类资源的补充速度跟不上捕捞强度,导致所有种群大幅衰退。

上世纪70年代,长江白鲟一年的捕捞量在5吨左右,仅仅30年后就踪迹难觅,其消失速度之快令人叹息。它的最后一次“露面”是在2003年大年初一,中国水产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的科学家救助了一条长江白鲟,然后将其放生并跟踪。但随后,船触礁,被放生的白鲟电波信号也消失不见。

长江鲟鱼相继“消失”,下一个会轮到中华鲟吗

长江里曾经生活着三种鲟鱼——白鲟、长江鲟和中华鲟,目前前两者被IUCN宣布灭绝和野外灭绝,下一个会轮到中华鲟吗?

“中华鲟的情况确实不容乐观。”庄平表示,“我们已经5年没有在长江口监测到野生中华鲟的踪迹了。”

距离上海2800公里的长江上游金沙江段,是中华鲟重要且几乎唯一稳定的“产房”。在气候变化与人类活动等因素叠加影响下,中华鲟不得不沿长江顺流而下寻觅新的产卵场。从对中华鲟的科学监测来看,2015年春夏,长江口曾出现大批中华鲟幼鱼,此后难觅踪影。这意味着,中华鲟寻找新“产房”的过程或许并不顺利。

中华鲟。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研究员庄平摄

人工繁育是保持鲟鱼种群的重要手段,好在中华鲟已经走通了人工繁殖之路。30多年来,国内多个机构共放流中华鲟700万尾以上,且还在继续放流之中,补充了中华鲟的野外种群。庄平表示,中华鲟人工繁殖放流技术还需要大量深入研究,一些关键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我们对它们的了解还太少太少”。

善待自然,长江生态修复静待“奇迹”产生

曹文宣说:“白鲟在长江急剧减少,几乎和白鱀豚的衰退过程一样。”不过,他认为,“严格来说,一个物种绝迹50年才能‘判死刑’。”庄平也表示,目前白鲟是否真正灭绝,还未到盖棺定论的时候。

鱼和人一样,需要有东西吃、有地方住,才能存活,特别是对于白鲟这种处于长江水生生物系统金字塔顶端的生物。为此,营造一个各个生态位上的生物都能找到“口粮”的健康生态系统至关重要。

长江流域分布着4300多种水生生物,其中鱼类400多种,长江特有鱼类170多种;拥有白鱀豚、白鲟、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生物12种。2020年1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庄平说,淡水鱼一般四到五年达到性成熟,十年时间意味着可以让两代以上的鱼类得到休养生息的机会。

另外,鲟鱼专家还将目光投向了与白鲟同属的匙吻鲟,期望从它们身上找到“复活”白鲟的秘码。

大自然处处蕴藏着惊奇,长江白鲟有机会“复生”吗?比如,6000万年前就已灭绝的腔棘鱼,1938年在非洲南部重新被捕捉到。只要我们善待自然,自然也不会吝于还我们以“奇迹”。

作者:沈湫莎

责任编辑:任荃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沈湫莎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