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再见了,“淡水鱼王”!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更新红色名录,长江特有物种白鲟灭绝
文汇2022-07-21 22:28:07

7月21日,根据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更新的物种红色名录,长江特有物种白鲟已经灭绝,长江鲟野外灭绝,裸腹鲟多瑙河种群灭绝红色名录同时提升了其他7种鲟鱼的保护等级。

白鲟是长江特有旗舰物种之一,因其吻部长状如象鼻,俗称象鱼。四川渔民有“千斤腊子万斤象”的说法,形容白鲟体型巨大。加之白鲟性情凶猛,位于生物链顶端,被称为“中国淡水鱼之王”。

IUCN全球鲟鱼再评估结果显示,约2/3的鲟鱼种群处于极度濒危状态。河流和淡水生物多样性对于人类和自然至关重要,但全球淡水生物多样性却在持续丧失,河流生态不断退化。IUCN鲟鱼专家组主席艾纳·路维(Arne Ludwig)表示,“结果是令人震惊和悲伤的,但却在意料之中。评估表明鲟鱼仍然无法摘掉‘世界上最受威胁的类群’这一头衔。”

2003年1月27日,在四川宜宾主城区附近的长江岸边,专家正在对一只白鲟进行救治。这只白鲟是1982年以来中国45次白鲟观测记录中最大的一只,也是记录的最后一只。

此次被提级的三种亚洲鲟鱼包括白鲟、长江鲟和西伯利亚鲟自然种群,前两种都是中国母亲河长江流域的代表性水生物种:白鲟2003年最后一次出现在长江宜宾南溪江段,而长江鲟(达氏鲟)则是因为未能发现除增殖放流种群外的幼鱼而被评估为野外灭绝。

2020年初,IUCN鲟鱼专家组中国唯一成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所研究员、武汉长江中华鲟保护中心发起人危起伟等人发表的一篇论文《世界最大的淡水鱼类之一灭绝:保护濒危动物的经验教训》引发广泛关注。论文提到:“估计2005年至2010年时,长江白鲟已灭绝。”

著名鱼类生态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员曹文宣说:“白鲟在长江急剧减少,几乎和白鱀豚的衰退过程一样。”不过,他认为,“严格来说,一个物种绝迹50年才能‘判死刑’。”

近年来中国已经加大了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力度。中国农业农村部陆续发布了《中华鲟拯救行动计划 (2015- 2030)》、《长江江豚拯救行动计划 (2016-2025)》与《长江鲟(达氏鲟)拯救行动计划 (2018—2035)》。计划中对于中华鲟的现状描述是“产卵频率降低、洄游种群数量持续减少、自然种群急剧衰退”,对于长江鲟则是“自然繁殖终止、野生种群基本绝迹、人工群体亟需保护”。

危起伟表示,“长江鲟和中华鲟不应该只有灭绝一种未来。它们的人工繁殖已经突破,建立了一批人工群体,但自然种群的恢复任重道远。所幸‘长江大保护’已成中国共识,‘十年禁渔’、《长江保护法》等利好政策已陆续开始实施。”

编辑:钱忠军

责任编辑:赵征南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