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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人注意!电动车进楼入户最高罚1000元
惠州日报2022-07-16 09:15:00

7月10日傍晚,家住市区桥东的朱女士像往常一样将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卸下带回家充电,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向其宣传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不得携带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朱女士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来到由街道、社区共建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进行充电。

7月1日起,广东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早在2020年,惠州布局构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防火网,为新规实施后的工作衔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惠州通过多种方式累计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位14万个,累计解决42万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问题。

惠州已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

室内电动车火灾同比下降44%

此次《实施办法》明确,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行为,在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之所以新规要求严格,是因为电动车及其电池故障引发的火灾数量不断上升,极易造成人员伤亡。”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科长朱国喜告诉记者,2020年至今全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57起,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发态势明显,其中有44起存在进楼入户等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电池主要有铅酸电池和锂电池两种。铅酸电池不易发生起火爆炸事故,但缺点是体积大、容量小。锂电池虽轻便,但受到挤压、穿刺、高温后容易发生爆炸起火。现在大多数电动自行车产品车身材料基本不具备防火阻燃条件,一旦发生短路等电气故障,即会出现明火,随即全车起火燃烧。

2020年,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在惠城区开始探索推广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点建设、设置简易喷淋等措施,聚力攻坚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整治。据统计,经过全力整治,2021年惠城区发生室内电动自行车火灾共25起,同比下降44%,取得显著效果。

博罗惠东龙门将开建停放充电点

在桥东街道东湖花园一区,配备了约1000平方米的大型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并加装了智能充电设备和消防喷淋系统,业主们赞不绝口。“环境好,也很方便,最重要的是安全。”居民刘先生说。“我们还在小区楼房电梯内加装了阻车摄像头,一旦电动车推进到电梯内,电梯就关不了门。”东湖花园一区管理处主任周江介绍,阻车摄像头杜绝了电动车上楼充电的现象。

城市居民区适合建设相对大型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在老旧小区、城中村,一栋楼仅有几户人家需要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又该怎么办呢?在桥东街道东平村,零散式充电装置受到村民们的欢迎。“村民们报建充电插口后,我们就购买并安装相应数量的设备,每个充电插口还有100元补贴,算下来村民们几乎不用自己额外掏腰包了。”东平村村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12月东平村给首批77栋楼安装了零散式充电装置,今年1月启动第二批后,预报名数达到96栋,很受村民欢迎。

不仅在居民区,随着我市农贸市场实施综合治理升级改造,部分农贸市场也配置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这里既能方便来市场买菜的群众停车充电,也能让租户安心做生意,不用把电动车电池拿进档口充电。”文岭新街市运营方为政府新措施点赞。

朱国喜告诉记者,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配备有智能充电设施,当车辆充满电后,设施会自动断电,防止电动车在充电过程中过载引发火灾。同时,各电动车停放充电点还按消防要求配装了灭火装置,各个电动车停放充电点还装有视频监控设备,对火灾原因调查和事故责任认定都能起到关键作用。

为加大宣传力度,惠州已召开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法实施办法宣贯会。接下来,市消防救援支队将联合各县(区),加大宣传力度,并持续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执法监管,对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夜间集中清查。

另外,今年市人大向博罗、惠东、龙门三个县(区)拨付150万元提案办理资金,惠城区政府投入200万元财政资金,继续推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点建设,争取年底前基本解决全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难的问题。

【记者】谭琳

作者:谭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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