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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持PCR证书求职核酸检测岗被拒,培训方:未承诺可以上岗
澎湃新闻2022-07-12 13:25:00

近日,来自北京的杨女士向澎湃质量报告投诉平台反映,今年5月,她花费1800元参与了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举办的PCR上岗证网络培训,报名前招生人员曾承诺证书“证书全国通用”。但当她持该证书向核酸检测实验室求职时,用人单位及中介却纷纷表示“协会证书不行”或“不要网络培训的证书”。杨女士认为这与报名前招生人员承诺的“全国通用”不符,要求培训方退费,但遭到对方拒绝。

对此,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工作人员回复澎湃新闻称,他们从未在招生过程中承诺有证书就可以上岗,证书只是作为学员曾接受过PCR培训的证明,不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因此拒绝退款。

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发放的PCR证书。

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发放的PCR证书。

消费者投诉:

杨女士介绍,今年4月,她了解到核酸检测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薪资待遇丰厚,决定应聘相关岗位。咨询过招聘中介及实验室后,她了解到上岗须持有PCR上岗证。PCR上岗证全称为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人员上岗证,从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技术人员必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组织的技术培训后,并通过理论和技能考核,获得上岗证书后才能上岗。

杨女士在微信公众号上搜索到了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举办的PCR上岗证网络培训。杨女士称,招生人员告诉她,“我们的证书全国通用,我们是国家单位。不过也有实验室只认可临检中心的。”杨女士提供的招生宣传文章截图显示:“新冠上岗条件:需要学员有检验士或者检验师证书执业能力证书,懂得生物安全防护知识,且有一定的检验工作经验和PCR专业知识储备(PCR证书),具体条件以所在地用人要求为准。”此外,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以协会名义发布的红头文件《关于举办基因扩增检验技术人员岗位能力培训班的通知》显示,“(证书)可作为参训人员从业上岗的参考依据。”

培训费用支付截图。

培训费用支付截图。

5月5日,杨女士缴纳了1800元培训费用,并进入了上课所用的钉钉群聊。杨女士提供的微信支付记录显示,该费用的收款方为中认检验(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天眼查APP显示,中认检验(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成立于2015年11月12日,注册资本为5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左玉恩,经营范围包括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教育咨询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等。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左玉恩曾以群管理员的身份出现在培训所用的钉钉群聊中。而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成立登记于2000年1月20日,是一家受民政部主管的社会组织,注册资本为1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夏爱民,经营范围包括技术交流、业务培训和书刊编辑等。

5月7日至11日,杨女士接受了5天的网络课程培训,培训结束后,杨女士便收到了岗位能力确认书,但证书内页的培训时间却为4月25日至30日。证书内页显示发证机构为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教育培训部,并盖有该协会公章。

然而,在杨女士持该证书求职的过程中,多家招聘中介和实验室用人方的回复均为“协会证书不行”或“不要网络培训的证书”,只认可省市级临床检验中心或医学质量控制与改进中心所发的PCR上岗证。

杨女士认为她目前无法上岗工作,该情况与招生人员承诺的“证书全国通用”不符。杨女士说:“现在所有hr提到协会证就拒绝。”

6月27日,杨女士称,她致电收款方——中认检验(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要求退款,对方回复称从来不对学员承诺证书有没有用,证书只是从业上岗的参考依据,并表示不会退费,也不存在欺骗、虚假宣传或夸大承诺。最终工作人员提出可退还300元的证书费用,杨女士拒绝接受。

HR称协会证书无法通过。

HR称协会证书无法通过。

处理结果:

7月7日,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工作人员回复澎湃新闻称,协会从未在宣传中明确表示该证书可以保证上岗,不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且目前该培训仍在招生中。协会颁发的上岗证为培训合格证明,代表持证人曾参加过PCR相关技术能力培训,“什么叫全国通用?我们学习的知识在全国肯定是通用的。”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用人单位是根据应聘者是否拥有相关工作能力来选取是否上岗,“并不是说你有了这个证人家就一定用你。”对于具体哪些实验室可以凭借协会证书上岗,工作人员表示,没有明确的名单和范围。

对于协会举办的PCR培训是否得到卫健、人社等相关部门的审批,工作人员称该培训已通过人社部门审批,证书受国家质检总局认可,但该培训与卫健部门无关。

当记者问及培训费用收款方——中认检验(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与协会之间是何关系时,工作人员称中认检验(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为协会的下属单位。

对于学员的退费需求后续如何处理,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教学质量出现问题,我们该退款就退款。但如果学员是抱着获得证书就能干一天1800元的工作岗位的状态,那就是纯属找事,我们没办法。”

律师说法: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分析认为:倘若该协会明知其颁发的PCR证书并不具备上岗、全国通用等作用,为了赚取消费者的培训费,隐瞒事实真相,宣传内容有歧义或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误解,那么该协会涉嫌消费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的规定,该协会需向消费者承担退一赔三的赔偿责任,退一赔三的基数是消费者交纳的培训费1800元。

赵良善认为,如果消费者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协会曾宣称其颁发的PCR证书具有上岗、全国通用等作用,那么可认定为该协会虚假宣传,如虚假宣传,该协会还需承担行政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经营者虚假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万元到10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到200万元的罚款,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可对该协会予以行政处罚。

赵良善称,如前所述,如果消费者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协会曾宣称其颁发的PCR证书具有上岗、全国通用等作用,消费者要求该协会退费是合理的。但是,如果消费者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该协会曾宣称其颁发的PCR证书具有上岗、全国通用等作用,那么消费者不能要求该协会退费。建议该协会尽量与消费者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消费者可选择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反映,由当地消费者协会调处;或者直接诉诸法院,由法院依法公正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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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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