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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小哥多次骗配思诺思,竟被判贩卖毒品罪:失眠患者如何正确看待安眠药?
上观新闻2022-07-07 11:20:04
如何辨别药物和毒品的界限?

买药竟酿成犯罪?近日,本市一则案件引起了社会关注:一位冒充患者多次前往医院配安眠药再加价出售的外卖小哥,被以贩卖毒品罪定罪量刑。法院认为,被告人明知是毒品,仍贩卖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同时,购买服用者也被行政处罚。

购买安眠药为何被定罪为“贩卖毒品”?精神麻醉类药物与毒品的界限究竟在哪里?失眠患者应如何正确看待安眠药?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就此邀请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成瘾医学科主任医师杜江进行解惑。

如何辨别药物和毒品的界限?

根据目前公开披露的案件信息,去年11月,外卖小哥陈某从某外卖平台接单后,与买家约定以700元的价格,代配并出售两盒成本约150元的某精神管制类药物,即俗称的安眠药。

而经过调查,这并非是陈某第一次进行此类接单,通常他会冒充患者,辗转于多家医院,配超过一次处方剂量的安眠药再出售。据悉,他曾在一个月内先后8次将相关药物卖给同一名吸毒人员,收取2000余元的报酬。

他是如何做到的?陈某在庭审中供述,他以个人名义配药,借口是“自己睡不着觉,想开点安眠药”。如此一来,每盒药物加上挂号费用等总成本仅约70余元。

闵行区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董莉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毒品除了大众熟知的海洛因、可卡因、甲基苯丙胺(冰毒)、鸦片、大麻等,还有一类就是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麻醉类药物(简称精麻药物)。

如何辨别药物和毒品的界限?杜江说,需要根据具体用量、获得渠道等进行判断。“首先,购买精麻药物必须通过正规渠道如精神卫生专科机构、有相关资质的综合性医疗机构等,并必须遵医嘱、在正常剂量范围内使用。”她举例,有的患者病情相对比较严重,在遵医嘱的情况下增加使用剂量,是正常情况;有些人即使是从正规医疗机构获得药物,但利用漏洞在A医院开出一周的剂量、在B医院再开出一周的剂量等,为了达到一些特殊目的,短时间内反复游走于多家医院,开具大量药物就属于贩毒行为,“本案件中的外卖小哥即是这一情况,因此被认定为犯罪。”

思诺思等药物是否会导致成瘾?

本次案件中,陈某购买的药物即大众并不陌生的思诺思(酒石酸唑吡坦片)。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思诺思、佐匹克隆等是目前临床上常见的安眠药,主要用于入睡困难者的治疗,大多数患者在服用后短时间可以入睡。”

杜江介绍,唑吡坦、佐匹克隆都属于第二类精神药物,本身具有成瘾性,是短效镇静催眠药,较长效药(如氯硝安定等)更容易成瘾。“因此,如出现失眠症状,必须遵医嘱而非自行购买药物,在剂量、用法上严格按照要求避免成瘾。此外,不少患者虽然都表现为失眠,但成因可能并不同,也需要临床详细诊断。”

正如闵行区检察院检察官周保强介绍,不同于患者通常半粒、一粒的日服用量,吸毒人员在超剂量、高频次服用后,就会产生兴奋感并逐渐成瘾,成为传统毒品的替代品。本案中的一位服用者已形成严重的瘾癖,目前已在重症监护室治疗。

“除了不滥用安眠药外,我们也不建议有失眠症状的市民自行购买服用褪黑素。”杜江说,如出现持续一段时间的失眠症状且无法缓解,应尽快前往医疗机构寻求专业帮助。

为何骗配事件难以杜绝?

杜江说,近年来,像陈某类似的案件并不少见:今年3月,长宁区检察院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对姬某某提起公诉,姬某某通过虚构失眠病状,从本市多家医院平价骗配或通过相关平台下单代购思诺思,再溢价卖给客户;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谈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罚金人民币1万元,谈某于2021年4月至6月间利用自己和他人的身份证,从医院购买大量思诺思向吴某贩卖。此后,吴某将其溶于水后进行注射使用。

为何此类事件难以杜绝?杜江坦言,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精麻药品的储存管理、处方资格、专人专责等均有详细要求,“如在剂量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只能开具一周的剂量,精神卫生专科机构最多可开具一个月(即4周28天)的剂量。即便是互联网医院平台上,受到管制的精麻药物也不得直接购买。”但是,由于各医疗机构的取药信息还没有联网,取药时也没有人脸识别,给不法分子“钻空子”留了可乘之机。

杜江说,目前禁毒办正在不断推进精麻药物的合理管制,“最理想的状态是实现全国医院、药房联网,从源头上杜绝骗配,同时也通过大数据和互联网为真正有配药需求的患者提供便捷、安全的体验。”

选稿:单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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