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袁冰妍偷逃税公司参保人数为零,又有哪些代言和作品要被波及?
第一财经2022-07-04 16:17:45

又一位当红艺人被曝税务问题。

7月4日,天眼查App显示,近日,重庆丽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逃税被罚约97.8万。袁冰妍工作室发声明回应称,本次处罚是由于公司未及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已按时全额缴纳了相关税款,已经深刻认识到错误,向公众致歉,以后会严格依法纳税。

根据天眼查信息显示,目前,袁冰妍共关联上海冰妍影视文化工作室、宁波高新区丽妍影视文化工作室2家个人独资企业,两家企业分别成立于2017年3月、2018年11月,均于2019年注销。其曾任职企业包括上海智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丽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后者即为上述逃税被罚涉事企业。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此前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均为袁冰妍,并由其持股100%。近日,袁冰妍已退出该公司职务以及股东。2021年年报显示,该公司参保人数为0。

袁冰妍工作室发声明进行回应,称关于税务机关对重庆丽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出的处罚,公司深刻反省,并积极配合整改,公司目前已及时缴纳款项,在此向公众致歉,也对占用公共资源深深地表达歉意。

公开信息显示,袁冰妍1992年1月17日出生于上海市,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影视女演员。2014年,因在偶像剧《白衣校花与大长腿》中饰演阮清恬而崭露头角。2015年,袁冰妍出演的传奇剧《末代皇帝传奇》上星播出。2016年,凭借探险剧《老九门》被更多观众认识。2018年,主演玄幻剧《将夜》、传奇剧《回到明朝当王爷之杨凌传》等。2020年,凭借在仙侠剧《琉璃》中饰演女主角褚璇玑赢得广泛关注。

第一财经记者在袁冰妍微博看到,目前其拥有1508万粉丝,根据微博信息显示,袁冰妍主要是与迪奥有合作,目前为迪奥的品牌挚友,也曾为雅诗兰黛推过单品。上述消息曝光后,迪奥官方账号删除了今天刚刚发送的袁冰妍代言的相关内容。有业界人士推测,袁冰妍的商务资源本来就不是特别好,这次税务事件又给袁冰妍的个人形象带来负面影响,接下来她的商务代言会更为艰难。

同时,袁冰妍目前还有待播作品,比如她和钟汉良等演员合作的《倾城亦清欢》,该剧制作单位是爱奇艺爱撒糖工作室,播放平台是爱奇艺。2021年11月30日,该剧举办了开机仪式,拍摄时长历经近四个月,于今年3月22日在横店正式杀青。该剧也是爱奇艺在古偶板块的比较重点的剧,在袁冰妍今天陷入税务纠纷后,是否会影响播出尚未可知。但这已经不是爱奇艺第一次遇到因为演员的问题而波及,比如此前演员邓伦涉税务问题,这就导致原本是今年爱奇艺重头戏的《夜旅人》受到一定影响,目前还未明确播出时间或后续如何处理作品。而更早之前因为劣迹艺人的问题,导致上亿元的大投资影视剧《青簪行》难以播出,至今都不确定是换人重拍还是用其他方式处理,但无论用哪种方式处理,都会使得投资方损失不小。

业内人士分析,此前陆续发生艺人风波,因此对于艺德、收入和税务等问题都越来越严格要求,因为一旦被认定为问题艺人,那么其所参演的作品和商业代言都会受到影响,而项目背后的投资方还会受到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如今越来越多的商家或投资者愿意选择体育明星作为合作方,以维持健康形象且降低风险。

作者:乐琰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