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央视热评:明码标价、禁止欺诈,让人们买得放心
澎湃新闻2022-06-18 02:26:00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新修订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细化明码标价的相应规则,规范了经营者价格比较、折价、减价等活动,有望进一步挤掉“价格水分”,整治“价格失真”的乱象。

一些网络购物的吸引力,很大程度在于“惊喜价”远低于“日常价”。但一些商家却打着“骨折价”的名义,干着“天价”的买卖。明降暗升的“虚假打折”,算下来却还是原价,甚至打完折比平时还贵;越来越长的预售期,让商品货物的库存成本和时间成本成功转嫁;还有诸多堪比数学题的满减规则、确认收货或给出好评才退差价的霸道条款……这些在价格的标识、变动、说明上动“歪脑筋”、搞“小动作”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长此以往不仅容易浇灭大家对一些网络购物节的消费热情,也会破坏行业的生态。

新规的一大看点,就是根据当前网络交易、电子商务的实际发展情况,对常见的促销手段、欺诈行为进行了更有针对性的界定和规范。比如“不得采用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作为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或者被比较价格”的要求,着眼的就是一些网络购物节前突击涨价、漫天要价的违规做法。对执法实践中的新问题、新业态、新特点进行补充完善,有助于更好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所以,新规的出台,是尊重市场、尊重规律、尊重实际的措施。事实证明,无论对消费者还是经营者来说,市场有效、政府有为是最大的利好。把该制定的规则制定好,该放的权限放到位,该营造的环境营造好,市场就会更有秩序、更有活力。

同时也要看到,网络平台既是自营商品的经营者,也是平台企业的管理者,具有很强的社会属性和公共属性,是落实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重点对象。新规里,“依法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开展价格监督管理工作”“发现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保存有关信息记录,依法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不得利用技术手段等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等要求都在提醒,包括网络平台在内的交易场所,既要切实履行明码标价的义务,也要承担相应的杜绝价格欺诈的责任,一旦出现问题,平台应主动介入、跟进解决,想以“鸵鸟心态”免责、逃责恐怕再也行不通了。

总的来看,对促销日、购物节来说,新规的出台无异于一针强心剂,让人们高涨的热情有了坚实的保障,消费者越多,市场才会越红火。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