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上海青浦西虹桥宅地触顶成交,中国中铁旗下公司40亿元竞得
澎湃新闻2022-06-08 19:30:00

6月8日,上海首批集中供地第五日,青浦区西虹桥沪青平公路北侧44-15地块吸引5位竞买人竞拍,“触顶”成交,最终中国中铁(601390.SH)旗下的中铁置业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和北京中铁诺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竞得,成交总价为40.22亿元,成交均价为36989元/平方米,房地联动价为62000元/平方米。

该地块的另外4位竞买人为华发股份(600325.SH)拥有的上海铧发创盛置业有限公司、金地集团(600383.SH)全资子公司太仓市鑫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利发展(600048.SH)旗下的上海保利建锦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东至蟠和路,南至沪青平公路,西至规划地块,北至徐泾港,规划为普通商品房用地,出让面积为60407.9平方米,容积率为1.8,计容面积108734.22平方米。

出让人允许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其中第一期付款需在签订合同后的1个月内,按照不低于土地出让总价款50%的比例(含定金)缴交。

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价款余额时,应当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有效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建成后住宅套数下限为1208套。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80%,计86987.38平方米以上。

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建设标准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

出让宗地范围内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应占该出让宗地规划总住宅建筑面积的5%以上,计5436.71平方米以上。受让人同意上述配建保障性住房按规定无偿移交给青浦区住房保障机构或者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

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100%以上(不包含保障性住房等),计108734.22平方米以上,保障性住房的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的100%以上,计5436.71平方米以上。

出让人对公共服务设施作出明确要求,该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设施(不计容),包括:生活服务店设施不小于1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应设置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临街布置,相关建设内容应在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社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成后权属无偿移交青浦区徐泾镇人民政府。

作者:澎湃新闻记者 庞静涛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