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注意!这6种食物别再二次加热了
浦东发布2022-06-08 08:08:31

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有吃不完的剩饭菜,对于这些剩饭菜,再吃的时候,一般都会经过加热后食用,但是你知道吗?有些食物不能二次加热,究竟哪些食物不能二次加热呢?我们又应该如何处理剩饭菜呢?

这些食物最好不要二次加热

01 菌类食物

提到菌类,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蘑菇,蘑菇经过高温烹饪之后会产生大量的硝酸盐,放在冰箱中低温保存,第二天加热后继续吃的话,进入人体内的亚硝酸盐含量会增加。经常吃第二次加热后的蘑菇可能出现腹痛、腹泻等症状,长期这样吃会增加罹患消化系统肿瘤的概率,所以不建议蘑菇二次加热后继续吃,尽量一次性吃完,吃不完扔掉。

02 海鲜食物

虾、蟹、花甲等海鲜类食物不适宜二次加热,没吃完的海鲜如果放置太久,容易滋生细菌,产生毒素,增加肝的解毒负担,最好现做现吃。

03 菠菜

菠菜草酸含量高,需要焯水之后食用,再加上菠菜中还含有大量的硝酸盐,如果二次加热的话,菠菜会因为再次受热转化为亚硝酸盐,从而对人体有害。

04 牛奶

牛奶不能反复加热,时间长了牛奶就会变质,从而滋生细菌,容易造成腹泻。另外,反复加热牛奶,会使牛奶中的蛋白质变性,导致营养的缺失。所以,正常的牛奶煮透了就给孩子喝,不要反复加热,这样可以达到补充营养的作用。

05 银耳汤

因银耳含有较多的硝酸盐类,煮熟的银耳汤,如果放置时间过久,硝酸盐会分解还原成亚硝酸盐。亚硝酸盐会使血液里的血红蛋白丧失携带氧气的能力,从而破坏人体正常造血功能,影响健康。所以银耳汤最好现做现喝,不要隔夜。

06 溏心鸡蛋

溏心鸡蛋主要是指没有煮熟的鸡蛋,这样煮出来的鸡蛋无法彻底杀灭鸡蛋中的沙门氏菌。如果再放置一晚,增加了细菌繁殖和产生毒素的机会。即使第二次煮熟了,也最好避免食用。

平时偶尔少量吃溏心鸡蛋,可能不会给人体健康带来明显的危害。但是如果存在过量食用或经常食用溏心鸡蛋,可能会导致胃肠炎,出现腹痛、腹泻、恶心等症状,严重时还可能出现食物中毒。

鸡蛋最好吃全熟的,这样才能将里面的细菌全部消灭。全熟的鸡蛋在低温、密封情况下储藏,一般保存48个小时没有问题。

如何正确对待家里的剩饭菜?

01 对待剩饭菜,处理态度要“严谨”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食品安全五要点”中第四点“保持食物的安全温度”里明确建议:熟食在室温下不得存放2小时以上,应该及时冷藏(最好在5℃以下),不要在冰箱当中存放超过3天,剩饭菜加热的次数不应该超过1次。

02 剩食物要聪明,最好“只剩肉不剩菜”

相比肉类食品,蔬菜在存放的过程中会产生更多的亚硝酸盐,而且还会有较大一部分营养流失(维生素C等)。综合来看,建议大家“实在要剩,尽量剩肉不剩菜”。

另外,不建议剩凉菜。凉菜一般不经过加热,更容易滋生细菌等有害物质,会诱发腹泻、腹痛等食物中毒问题。

03 存放剩饭菜要“科学”

为了保证剩饭、剩菜的“卫生和安全”,建议圈友们避免对其进行“不必要的操作”。

(1)应减少筷子等器具对剩饭菜的翻动,用材质安全、靠谱的保鲜盒盛装、存放剩饭菜,确保其密封性。

(2)剩饭菜在存放的过程中应放于“冰箱低温区域”,尽早吃完,避免细菌等微生物的大量繁殖。

(3)值得注意的是,剩饭菜需要“分类包装+存放”,避免出现交叉污染和串味。

04 剩饭菜在吃之前必须要“热透”

虽然剩饭菜可以吃,但在吃之前一定要进行“完全加热”。也就是说,应该将剩饭菜加热至100℃,而且至少要保持沸腾5分钟以上。

05 吃多少,热多少,请勿“反复加热”

为了降低微生物的侵袭风险,避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对于剩饭和剩菜,都不建议反复加热。能吃多少,每次就热多少,剩下的食物继续储存于冰箱,并抓紧吃完。

选稿:魏子川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