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恢复服务的公告
上海嘉定2022-05-31 18:22:30

根据嘉新冠肺炎防控办〔2022〕236号《关于我区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总体方案》工作要求,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于2022年6月1日(星期三)起恢复线下窗口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为满足企业和市民需求,6月1日起线下窗口服务每天延时2小时,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具体受理时间如下:

二、入口管理

规范佩戴口罩,在入口处配合完成“数字哨兵”健康核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体温正常、“随申码”绿码方可由行政服务中心东门进入大厅办理业务。对于不使用或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办事人员,应带好身份证。

三、等候要求

办事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排队时在指定区域自觉保持2米以上间隔,分散等候、隔座就座、即办即走,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人流较多时,服从分流和限流安排,自觉维护良好秩序。

四、特别提示

1.为巩固防疫成果,减少集中到线下大厅办理,中心政务大厅采取限流措施,限流期间市民办事实行预约优先。办事群众可以通过“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随申办市民云”APP嘉定旗舰店、“上海嘉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预约,预约必须提前一天。办理多个事项的,请逐一预约。

2.倡导办事群众通过“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随申办市民云”APP等途径线上办理相关事项,采取非接触式线上“不见面”办理,减少外出流动。

3.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服务热线:69989554。

我们将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2年5月31日

选稿:常善喻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