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上海东方明珠宣布6.1开园迎客,整个六月对儿童免费开放
东方网2022-05-31 16:48:40

东方网记者曹磊5月31日报道:随着上海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今天下午,东方网记者从东方明珠获悉,6月1日起将先行恢复开放259米户外全透明悬空观光廊、90米戶外观光廊明珠户外卡丁体验中心等户外场所,营业时间调整为10:00-20:00。同时宣布,整个六月,凡身高1.4米(含)以下儿童均享受免 费入园参观优惠(小朋友须有成人陪同入塔)。

相关负责人介绍,东方明珠电视塔严格按全天接待人次上限的50%,开放实名制在线预约、购票,实行实名制认证入塔,做到人员错峰控制及信息可追溯。

入园时,市民、游客须规范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的随申码、无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的行程卡、东方明珠塔“预约通行码”,通过景区“数字哨兵”验证或主动扫场所码查验通过后入园、登塔。除必须出示上述内容外,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用于检票入园(身份证须与预约、购票时填写的证件信息一致),在塔期间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据上海市文化旅游局消息,6月1日开始,上海将有序开放“主要旅游资源位于室外或50%以上旅游项目位于室外”的A级旅游景区。目前,全市共有A级旅游景区134家,其中室外类型的89家。文旅主管部门将尽最大努力帮助景区解决恢复开放的困难,也请各区政府给予积极支持,建议广大市民留意官方或景区发布的具体开放信息。

作者:曹磊
选稿:费一妍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