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证监会结束新时代证券接管,中国诚通受让其98.24%股权
澎湃新闻2022-05-27 22:27:00

证监会正式结束对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的行政接管。

5月27日,证监会表示,2020年7月17日,证监会依法对新时代证券实行接管并对外公告。一年多来,指导新时代证券接管组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公司股权和治理结构,保持公司经营稳定。

证监会指出,鉴于新时代证券接管目的已达成,决定自2022年5月27日结束对新时代证券的接管,同时批准新时代证券恢复正常经营。

今年3月份,新时代证券股权收购尘埃落定。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诚通”)被证监会核准受让新时代证券98.24%的股权,正式成为央企子公司。

目的已达成,证监会结束对新时代证券行政接管

证监会表示,2020年7月17日,鉴于新时代证券隐瞒实际控制人和持股比例,公司治理失衡,证监会依法对新时代证券实行接管并对外公告。

“一年多来,在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证监会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严格依照《证券法》、《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等法律法规,指导新时代证券接管组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公司股权和治理结构,保持公司经营稳定。”证监会指出。

证监会进一步指出,前期,相关主体所持新时代证券98.24%的股权经公开挂牌,中国诚通受让了前述股权。今年3月,证监会核准同意新时代证券变更主要股东和其控股的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目前,新时代证券已完成了股权过户和董事、监事、高管的调整,公司经营总体正常。鉴于新时代证券接管目的已达成,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自2022年5月27日结束对新时代证券的接管,同时批准新时代证券恢复正常经营。”证监会称。

下一步,证监会强调,将及时总结经验,稳妥有序推进其他证券基金期货机构的风险处置工作。

中国诚通收购新时代证券98.24%股权,新时代证券成央企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出,新时代证券股权转让方(含转让方委托机构)与中国诚通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中国诚通正式收购新时代证券98.24%的股权。

此前,中国诚通拟与东兴证券联合受让新时代证券股权。其中,东兴证券拟取得34.385%的股权,中国诚通拟受让63.855%的股权。

据2021年10月7日晚东兴证券发布的公告,该公司和中国诚通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联合受让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的新时代证券28.59亿股股份(98.24%股权),其中,东兴证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取得新时代证券34.385%股权。

不过,在2021年12月14日,东兴证券公告指出,因与相关方在收购条件方面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决定退出收购,终止受让新时代证券部分股权,中国诚通将继续受让新时代证券股权。

最终,这次交易花落中国诚通。今年3月份,证监会核准同意新时代证券变更主要股东和其控股的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收购完成后,新时代证券将正式成为央企子公司。

据中国诚通官网资料显示,中国诚通成立于1992年,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是国资委首批建设规范董事会试点企业和首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试点企业。2016年2月,中国诚通被确定为中央企业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

目前,中国诚通运营着700多亿市值的上市公司股权,同时是国家管网、中国绿发等多家一级央企的主要股东。此外,先后参与中石化国勘公司多元化改造和重组,托管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建国海海工央企海工装备资产处置平台、中化海外油气资产管理平台,分批接收党政机关培训疗养机构经营性资产,积极服务供给侧改革。

截至2021年上半年,中国诚通总资产4324.69亿元、净资产2177.50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241.57亿元、净利润90.63亿元。2021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95.41亿元、净利润60.30亿元。

作者:澎湃新闻记者 田忠方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