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面对面|震后自我治愈 两次鸟巢起舞 专访芭蕾女孩李月
央视新闻客户端2022-05-16 04:36:00

25岁的李月是北京一家公司的普通职员,14年前,11岁的她在汶川大地震中失去左腿,14年间,她先后在2008年北京残奥会开幕式和2022年北京冬残奥会闭幕式表演。

汶川地震失去左腿三个月后就在北京残奥会开幕式上起舞

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时,正是孩子们上课的时间。李月是北川曲山镇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她的教室在一层。教学楼坍塌,她和几个同学被掩埋在废墟中。

李月:压我腿的那面墙是承重墙,可能当时压下来的时候我的腿就已经坏死了,我是感觉不到疼痛的,所以我也不知道我的腿是什么样的状态,没有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也没有觉得我们出不去,想着肯定会有人来救援的。

当时,曲山小学的教学楼没有完全坍塌,而是保留了主体结构。等待救援的过程中,李月身边的同学渐渐没有了声音。当救援人员赶到后,他们发现李月的左腿刚好被压在承重墙下,如果强行拆除承重墙,极有可能导致大楼坍塌,救援人员只能选择最后救她。时间分秒流逝,李月的腿在重压之下已经坏死。70多个小时后,救援人员用现场截肢的方式将李月救出,但是,她永远失去了左腿。

地震前,李月是个练芭蕾舞的女孩儿。地震发生后,在中国残联的安排下,李月和妈妈转到北京博爱医院进行康复训练。在这里,她们收到了2008年北京残奥会开幕式的表演邀请。伤口并未痊愈的李月,开始了医院、排练场“两点一线”的生活。排练厅里没有洗手间,上厕所需要到隔壁大楼。李月只能由妈妈抱着跑上跑下,其实,李月知道疲惫的妈妈早已不堪重负,直到有一天,她们母女俩一起重重地摔倒在厕所里,李月萌生了放弃的念头。

李月:那个过程对我来说非常艰辛,也很痛苦。当时整个排练过程都是母亲陪着我的,在我想放弃、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母亲会给我很多力量。不光家人,还有很多人影响我,当时跟我一起排练的舞蹈演员都是残疾艺术团的聋哑舞者,当时也有开导我,大家都在为实现自己梦想而努力的态度感动了我。

2008年9月6日晚,北京残奥会开幕式上,身穿粉白色连衣裙的李月坐着轮椅亮相。聚光灯下,她将一只红色舞鞋举过头顶,随后,穿到了右脚上。伴随着音乐,李月以双臂起舞,与“芭蕾王子”吕蒙及身边一百位来自残疾人艺术团的听障舞蹈家完美配合,共同完成了这支《永不停跳的舞步》。

李月:我感觉我的所有能力在当时一下发散出来了,觉得自己特别像八音盒上面的舞者。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也想做出一些改变,希望通过我地震以后的经历,把我怎么从困境中走出来的经历和方法传播给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给他们一些力量。

震后14年用写作、美术治愈自己再次起舞鸟巢

开幕式上的精彩表现,让李月成为关注的焦点,但她并不习惯面对媒体。她用沉默,甚至是任性来保护自己。在好心人士的帮助下,李月留在了北京上学。

2010年,李月将自己的经历写成了一本书,名为《我心永舞》。她在北京西单图书大厦办了一场签售会,并将售卖所得全部捐赠,用于青海玉树抗震救灾。随后两年,她又陆续出版了《舞月豆蔻》和《心舞流年》两本书。书写自己的同时,她需要练习独立生活和面对社会。

李月:我乘坐交通工具别人会给我让座,但我不太想把自己看得那么特殊,我也从来没有把自己看作很特殊的存在。我会觉得我不需要,别人让座我会说没关系。

记者:如果在家里会有家人呵护你,保护你。

李月:我想自己越来越独立,什么事情都能自己独当一面,我不可能一辈子在他们的呵护下长大。

疗愈和生长都需要一个人静悄悄地积蓄力量,在这个过程中,李月逐渐淡出大众视线。她和同龄人一样,专注于学业,在北京小学毕业后,她分别在北京十五中、绵阳科学城一中、人大附中顺义分校,完成了初高中的学习。曾经有过的考上北京舞蹈学院的梦想最终没能实现,但她和舞蹈的缘分并未终止。舞蹈之外,她喜欢上了美术,希望能在舞台美术、插画、写作上持续精进。毕业后,李月在一位长期资助她的人的公司里工作。

2021年年底,中国残疾人艺术团的王晶给李月打来电话,邀请她参加北京冬残奥会闭幕式的表演。和14年前不同,这一次,李月独立做出了决定。

李月:这次没有抗拒,很想参加。14年以后再次进鸟巢,觉得鸟巢怎么突然变这么小了,一进鸟巢赶紧找当年演出的那个位置,瞬间脑海中回忆起当年那个画面,还跟一起演出的朋友说我那时候在那边二楼搭了一个舞台。看到大家可能外表什么的都变了,但是大家的初心梦想一直都没有变,都是在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

3月13日晚,2022年北京冬残奥会闭幕式在国家体育场上演。在被打造成巨大留声机的舞台上,李月坐着轮椅,和同伴们缓缓推动留声机上的唱针。唱片转动,轻柔的旋律随即飘散。14年来,这个生来就应该跳舞的女孩,用敏感和坚强,演绎着属于自己的永不停跳的舞步。

李月:2008年登上那个舞台的时候心情比较复杂,掺杂着各种情绪,这次完全没有紧张,很从容很享受舞台。

记者丨王宁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