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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快评丨侮辱"冰雕连"英烈 应受"全方位"制裁
东方网·东方快评2022-05-07 13:44:00

5月5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昌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依法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罗昌平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承担在新浪网、《法治日报》和《解放军报》上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5月6日《北京青年报》)

中国人民志愿军“冰雕连”英烈,是中国人民心目中的英雄。《长津湖》电影和长津湖战役纪录片再现了抗美援朝长津湖战役中,志愿军战士俯卧严寒中的阵地上,被冻成冰雕英勇牺牲的史实。然而,在国人向“冰雕连”英烈致敬之际,罗某竟为博取关注,使用新浪微博账号发表侮辱、嘲讽英雄烈士等违法帖文9篇,阅读量累计达1761万余次。这种行为丧失了伦理底线、突破了法律红线,令人愤慨。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承担在有关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广大网友纷纷留言表示支持,“大快人心”“罪有应得”。

英雄不容亵渎、先烈不容诋毁。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时代的先锋,他们所代表的是中华民族最宝贵的精神价值。亵渎、诋毁英烈,就是在贬损中华民族的精神价值、消解人民群众的朴素情感。“冰雕连”是抗美援朝战争中不可磨灭的符号,也是志愿军捍卫祖国和人民利益、国家和民族尊严的象征。正如上述法院表示,中国人民志愿军的英雄事迹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伟大抗美援朝精神跨越时空、历久弥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需要全体中华儿女永续传承、世代发扬,绝不容许亵渎、诋毁。

高擎法律利剑,守护英烈名誉。据媒体报道,我国对英雄烈士名誉权的立法保护经历了从原则到具体的过程。2017年我国民法总则首次在基本法律层面宣示对于英烈人格权益进行保护,民法典延续了对英烈名誉权的保护。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英雄烈士保护法,以专门立法形式对英烈的权益保护作出更为细化的规定。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则明确规定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侵害英烈名誉、荣誉的行为将得到民事、行政、刑事全方位制裁,法律规制进一步完善。此次对罗某的判决,就彰显了我们对英烈尊严和名誉保护的决心,对亵渎、诋毁英烈行为“零容忍”“全方位制裁”的态度。

“哪有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我们负重前行。”“昨天你用生命捍卫我们,今天我们用法律保护你。”网友的留言道出人们对英雄烈士的敬意和爱戴。唯有构建捍卫英雄烈士的举国法治高压,才能筑起不可逾越的法律屏障;唯有让所有为博取关注而信口雌黄甚至居心叵测诋毁英烈的行径,都受到“全方位”制裁、付出沉重代价,才能在全社会营造共同维护英烈尊严、崇尚英雄、缅怀英烈的良好氛围。崇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敬畏“冰雕连”,才能涌现更多“英雄连”。而任何诋毁英烈的小丑,必将遭到唾弃,也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作者: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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