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快手前副总裁赵丹阳受贿、侵占756万余元,一审被判七年
澎湃新闻2022-04-23 09:03:00

快手原副总裁赵丹阳获刑七年。

4月22日,根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的判决书显示,快手原副总裁赵丹阳伙同乔军、李磊,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好处费668万余元,并将公司款项88.5万元占为己有。对此,法院一审判处赵丹阳有期徒刑7年,罚金人民币7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赵丹阳现年47岁(1974年10月生),大学文化程度,于2015年2月加入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达佳互联公司”)担任副总裁,此后曾任该公司内容评级部负责人、社区内容研究院负责人。达佳互联公司系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快手公司”)关联企业,属于快手集团体系。

任职期间,快手的整个内容审核评级系统由赵丹阳负责搭建,而平台的内容审核评级系统权力较大,基本掌握了内容的分发权和推荐权。在快手之前,赵丹阳曾在优酷担任副总编辑、内容管理总监等职位,主要负责优酷社区内容运营管理。

根据判决书显示,2015年6月至2019年3月间,赵丹阳利用其负责快手内容评级部的职务便利,使用其情妇乔军提供的银行账号,收受盐城外包公司负责人郑某给予的好处费共计约668万元。乔军在明知钱款系犯罪所得情况下,仍提供银行卡帮助赵丹阳接收钱款并一同花销。

除了上述贿赂外,赵丹阳和其下属李磊还以虚构员工工资、加班工资等方式,侵占公司钱款。

2015年8月至2018年5月间,赵丹阳伙同李磊利用管理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盐城外包公司的职务便利,以虚构员工工资的方式,先后将快手钱款共计人民币40.86万元占为己有。

2017年12月至2019年4月间,赵丹阳、李磊伙同徐某(另案外理)以虚报员工加班费的方式,先后将快手的钱款共计人民币15.42万元占为己有。

2019年5月赵丹阳卸任公司内容评级部负责人后,李磊仍伙同徐某以虚报员工加班费的方式,将快手钱款共计人民币8.4万元据为己有。

综上,赵丹阳侵占快手钱款数额为人民币56.28万元,李磊侵占快手钱款数额为人民币64.68万元。

判决书显示,2020年7月15日,赵丹阳被民警在丰台区怡海花园富润园7号楼205室内抓获。

法院一审判决结果为:被告人赵丹阳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被告人乔军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李磊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此外,责令被告人赵丹阳、李磊共同向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退赔人民币六万六千八百元;继续向被告人赵丹阳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六百六十八万一千零五十四元六角九分,予以没收,冻结在案的存于被告人乔军名下银行卡内的钱款可用于折抵上述违法所得,不足部分继续向被告人赵丹阳追缴。

去年2月25日,快手曾向澎湃新闻记者确认,快手前副总裁、社区内容研究院负责人赵丹阳因收受贿赂,离职后被逮捕。截至发稿,快手方面未对此次判决作出回复。

作者:澎湃新闻记者 范佳来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