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北京朝阳新增3例本土感染者,活动轨迹涉多家餐厅和便利店
北京时间2022-04-06 17:04:41

4月6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301场新闻发布会上,朝阳区副区长朱晟介绍,截至4月6日16:00朝阳区新增2名确诊病例和1名无症状感染者,均为集中管控的密接人员,是望京SOHO小金阁阁服装店关联人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病例1:住址为金盏乡金盏西村384号,为4月4日通报确诊病例家庭成员,4月6日确诊,临床分型为轻型。

主要活动轨迹:

4月1日,18:00乘坐G66次列车到达北京西站,乘坐地铁后换乘641路公交车至金盏小店村,20:00在金盏乡小店村的徽州鸭头购物,20:05在金盏西村便民烟酒店购物后步行回家,后前往楼下蓝天图文广告店复印,21:00返回家中。

4月2日,7:30骑电动车送孩子前往金盏星河双语幼儿园,7:40骑电动车回家,14:00乘坐地铁前往通州区信德机车店购买摩托车,16:40乘坐网约车至百子湾朝阳交通支队车管所办理业务,17:30在车管所旁的云南过桥米线用餐,17:50在车管所旁边小卖店购物,19:00坐地铁到通州“信德机车店”取车,20:40骑摩托车前往望京SOHO接家人后返回家中。

4月3日,6:40在楼下饼店购买早点后骑摩托车前往望京,14:00在望京悠乐汇C座地下美食城“关中娃油泼面”就餐。20:40骑摩托车前往望京SOHO接家人后返回家中。

4月4日,作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4月6日核酸检测阳性,当日确诊。

病例2:住址为酒仙桥街道酒仙桥二街坊平房区,为4月4日通报确诊病例家庭成员,4月6日确诊,临床分型为普通型。

主要活动轨迹:

3月27日-4月3日,每日13:00-14:00在家门口活动,其它时间居家。

4月4日,作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4月6日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阳性,当日确诊。

无症状感染者:住址为酒仙桥街道酒仙桥二街坊平房区祥瑞旅社,为4月4日通报确诊病例同时空人员,4月6日确诊,临床分型为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活动轨迹:

3月30日,乘坐大巴外省来京,居住酒仙桥二街坊21排3号祥瑞旅社。

3月31日,8:20在华信医院核酸检测点采样。中午在酒仙桥二街坊1号香河肉饼就餐,13:05在酒仙桥二街坊可可便利店购物,19:05在酒仙桥二街坊营养早点店就餐,19:15在酒仙桥二街坊佳康时代医疗器械购物,后送至华信医院住院部大厅,19:50在酒仙桥二街坊北京诚和勤百货商店购物。

4月1日,7:10在酒仙桥二街坊营养早点店就餐,9:50-10:55从东风北桥站乘坐地铁到达天通苑北站,出站后乘坐网约车前往昌平区小汤山镇银盾安保公司。12:00在昌平区小汤山镇马坊北站乘坐643路公交车至天通苑北站,12:45-13:50乘坐地铁原路返回。14:50在安徽板面酒仙桥店就餐,后返回住处。18:45在酒仙桥二街坊佳康时代医疗器械购物,后送至华信医院住院部大厅,19:05在酒仙桥二街坊北京诚和勤百货商店购物,19:35在香河肉饼用餐,后返回住处。

4月2日,7:00分别在酒仙桥二街坊营养早点店和美味卷饼屋就餐,7:30前往南十里居43号振远护卫中心训练基地,返回途中9:00在酒仙桥南路34号健友康购物,9:05在酒仙桥南路9号e购便利店购物后返回住处。12:10和19:35分别在酒仙桥二街坊营养早点店就餐,20:05在酒仙桥南路34号健友康购物,后在小骆栗子干果店购物后返回住处。

4月3日,12:55和19:15分别在美味卷饼屋就餐,后返回住处。

4月4日,作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4月6日核酸检测初筛结果为阳性,当日确诊。

请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或接到健康宝弹窗提示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居住酒店报告,或者拨打朝阳疾控部门热线电话87789709报告。

选稿:曾炟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