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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新疆玛纳斯河流域违法取水,部分河道长期断流
澎湃新闻2022-04-06 14:32:00

4月6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通报督察典型案例时指出,新疆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作为玛纳斯河流域管理机构,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到位,没有保障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对违法取水监管不力,导致玛纳斯河部分河道长期断流。石河子市水利局及其下属单位知法违法,擅自在湿地公园内建设拦水坝,截断湿地水源,加剧了重要湿地生态功能退化。

3月28日,玛纳斯河国家湿地公园内干涸的河道 本文图片均来自督察办

3月28日,玛纳斯河国家湿地公园内干涸的河道 本文图片均来自督察办

玛纳斯河是天山北坡最大的一条河流,全长504.3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13.41亿立方米。它是国际候鸟迁徙线的重要节点,部分河段为玛纳斯河国家湿地公园和玛纳斯河流域中上游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和改善玛纳斯河流域湿地生态,对于鸟类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区域生态平衡,具有重要的生态意义。

然而,近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新疆发现,玛纳斯河水资源违规分配,流域违法取水问题多发,挤占生态用水,流向生态功能区的河道长期断流,导致部分生态功能区退化严重。

生态用水量打折扣,近30公里河段常年断流

2019年,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印发的《新疆玛纳斯河地表水水量分配方案》明确要求玛纳斯河要按照确定的最小生态基流下泄水量。但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落实不力,在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肯斯瓦特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生态流量要求时偷换概念,将红山嘴断面的4.17立方米/秒最小生态基流流量曲解为1.3亿立方米/年总水量,实际操作中仅在洪水季一次性放足水量,用泄洪水量“顶替”生态水量,而非洪水季则将河水全部引入东岸大渠。

因生态流量严重不足,红山嘴水利枢纽至夹河子水库近30公里河段除7、8月份洪水季外,常年处于断流状态。

2022年3月28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红山嘴水利枢纽将河水截取进入东岸大渠

2022年3月28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红山嘴水利枢纽将河水截取进入东岸大渠

违法取水问题突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要求,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禁止未经批准擅自取水。

但督察发现,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监管不力,流域内违法取水多发。玛纳斯河流域54个地表水一级取水口中,22个未办理取水许可。此外,玛纳斯河河道外一公里范围内在用地下水机井633眼,按要求应由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发放取水许可,但目前仍有573眼地下水机井未取得取水许可,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无证取水量高达3545万立方米。

作为玛纳斯河流域主要监管部门,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不但未对违法取用地下水进行查处,反而执法违法。2015年,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在玛纳斯河上建设了21眼地下水机井,至今没有取得取水许可证,违规向玛纳斯县和石河子市供水并收取水费,仅2021年无证取水量就达到了5500万立方米。

部分重要功能区生态功能退化

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规定,禁止截断湿地水源。

督察发现,石河子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违规在玛纳斯河国家湿地公园内河道上修筑拦水坝,截断湿地水源,导致玛纳斯河天然河道长期断流干涸,玛纳斯河国家湿地公园、玛纳斯河流域中上游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部分重要湿地生态功能退化。卫星遥感图片显示,2018年至2021年,玛纳斯河国家湿地公园内近3平方公里的湿地面积干枯。

据公园管理部门介绍,近年来,湿地公园河道红柳等植物物种稀疏、退化,鸟类迁徙他处的现象逐渐呈现。有关论证报告也指出,玛纳斯河流域中上游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玛纳斯河河道除洪水季外,河床几无流水,河床原生自然植被锐减,野生动物稀少,480公顷湿地生态功能基本丧失。现场督察时,该段河道湿地内部分区域甚至严重干涸,失去基本输水功能,附近难见水生植物。

作者:澎湃新闻记者 刁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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