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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博野县发现11例阳性感染者 行程轨迹公布
长城网2022-04-03 00:36:00

通告截图。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4月2日讯(记者 李慧英)今晚,保定博野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称,4月1日,该县发现1名风险人员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在对其接触人员追踪排查时,又检出10例阳性感染者。为及时排查风险隐患,落实“内防反弹”各项措施,现将11例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感染者1

3月18日14:47从博野镇王各庄村家中出发自驾去东王各庄,15:51在霍磊熟食购物,15:54在珍果鲜水果超市购物。

3月19日居家未外出。

3月20号9:04到胡三肉店购物,9:15去门东菜市场买菜,到药都新城门口送菜,10:00到药王庙党立中水暖店购物,10:01到药王庙何东伟店铺,10:38曾到安国和悦府1号楼2801室。

3月22日11:20到安国石佛镇立庄村杨某某家。

3月23日凌晨5:30自驾车去安国立庄杨某某家,7:00到仁和家园锦绣城,后驾车于8:49到达安国国际大酒店参加婚礼,16:03去蠡县南中卫村织布厂。

3月24日16:30去小龙瓜果蔬菜店买菜,20:15骑电车去便民小超市,下午18:10自驾到博野镇二中接女儿回家。

3月25日14:53到达安国石佛镇王街王某某家参加葬礼。

3月28日6:40至7:00送孩子去博野镇二中, 11:00去尚溪商店,14:40夫妻二人自驾去千禧诊所,16:20骑电车到尚溪商店。

3月30日,8:45去小龙瓜果蔬菜店买菜,17:00去杨辉超市购物。

3月31日7:28去安国市南楼村刘东家买电机,22:00自驾去冯村卫生院采集核酸。

感染者2

3月21日至2022年3月25日均在博野县二中。

3月25日18:20由父亲接回博野镇王各庄家中,后未再外出。

3月26日至27日居家,未外出,家中无访客。

3月28日-4月1日在校住宿。

4月1日上午到博野县医院进行核酸筛查。

感染者3

3月21日-25日和3月28-31日,均为骑自行车往返于博野县二中和博野镇冯村家中。

3月26-27日,居家无外出。

4月1日,早上06:30骑自行车从家出发到学校,下午,于博野第二中学集中采集核酸。

感染者4

2022年3月21-25日,早晨7:50骑电车去学校,约8:10到学校直至下午回到博野县东方家园小区家,其间一直在学校。

3月26日,13:30至17:30左右在东方家园小区公园游玩, 19:00左右到前街与程委路交叉口附近药店买药。20:20曾到过博阳小区13栋3单元,但未上楼。

3月27日,全天在家未外出。

3月28日,中午12:30至下午18:00在博野二中。

3月29日-30日, 7:10到学校直至下午5:00回家,其间一直在学校。

3月31日,早晨7:50到学校,11:00左右去前街与程委路交叉口附近药店买药。

感染者5

3月25日从学校返回博野镇庄头村家中。

3月26日15:30曾到苏某某位于博野镇庄头村家中,17:00左右曾到杨某某位于博野镇庄头村家中。

3月27日,居家未外出,无他人来访。

3月28日-3月31日,在学校内住宿未外出。

4月1日上午9点从学校接回步行至冯村卫生所采集核酸。

感染者6

3月25日下午16:30从博野县二中返回博野镇王营村家中。

3月26日至27日 居家未再外出。

3月28日至4月1日期间早上6:30由母亲骑电动车送至博野镇二中学校上课。

感染者7

2022年3月25日早6:30骑自行车到博野二中上学,18:30到博野镇杜各庄家中,19:00曾到小区球场打篮球。

2022年3月26日学校放假,去找同学玩。

2022年3月27日11:00去奶奶家吃饭,13:00回家。15:00去找同学。

2022年3月28日至3月31日早6:30骑自行车到博野二中上学,18:30回家。

2022年4月1日早6:30骑自行车到博野二中上学,后在学校集中隔离。

感染者8

3月26、27日放假在博野镇庄头村家中,曾到过本村小超市。

3月28日-4月1日在博野县二中学校住宿,在校期间每天正常上下课,放学后返回宿舍,在校期间未外出,直至被接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9

3月25日、28日-30日均为往返于博野县二中和博野镇大苑村家中。

3月26日-27日居家未外出。

3月31日在学校上课用餐住宿无外出。

4月1日作为密切接触者在学校集中隔离。

感染者10

3月25日,16时20分放学后返回博野县庄头营家中。

3月26日-3月27日,居家未外出。

3月28日-4月1日,在博野县第二中学上学。

感染者11

3月25日、28日至4月1日在学校上课。

26日和同学出去玩,人员不详地址不详。

27日居家博野县通达家园小区未外出。

为保护易感人群,严防出现感染传播,在此提醒广大居民,如在上述时间、地点与感染者可能接触或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村(社区)、工作单位、县疾控中心或县防疫办报告,并配合做好排查流调、核酸检测、健康检测等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共同构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博野县疾控中心:8719368

博野县防疫办电话:5832026

责任编辑:颜楠

作者:李慧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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