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如何看待美国重新豁免部分自中国进口商品关税?| 国际观察
第一财经2022-03-28 17:04:50

摘要

近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声明,宣布重新豁免“301条款”中涉及的352项从中国进口商品的关税。此项措施是在落实美国于2021年10月启动的关税豁免审查,是对过去曾经豁免过关税的部分产品在到期后重新恢复豁免,有助于缓解美国目前的高通胀,短期内有利于提振中国出口。然而,此举并不代表着拜登政府对中国的贸易立场发生改变。中国需要加快RCEP成果的转化,并继续在CPTPP等多边贸易协定中寻找新的机遇。

正文

一、美国重新豁免部分从中国进口商品关税

近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声明,宣布重新豁免“301条款”中涉及的352项从中国进口商品的关税,该规定将适用于在2021年10月12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从中国进口的商品。

此次豁免的商品包括泵、机械和电动机等工业部件、特定种类的自行车部件、化学品、海鲜和行李袋、吸尘器和其他消费品。本次豁免的商品涉及金额约619亿美元,占加征关税总金额(2021年为2878亿美元)的约21%,占中国对美总出口(2021年为5361亿美元)的约12%。

在随后举行的中国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中方注意到,3月2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将恢复352项自中国进口商品的加征关税豁免,这有助于相关产品的正常贸易。中方始终认为,美方单边加征关税措施不利于中国,不利于美国,不利于世界。在当前通胀持续走高、全球经济复苏面临挑战的形势下,希望美方从中美两国消费者和生产者的根本利益出发,尽快取消全部对华加征关税,推动双边经贸关系早日回到正常轨道。”

二、重新豁免是对存量的筛选,而非增加新的商品

USTR的这项举措是在落实美国于2021年10月启动的关税豁免审查,是把过去豁免过关税的部分产品,重新恢复关税豁免。

2018 年3月起,USTR根据 “301 条款”进行调查,对价值超过300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加征7.5%至25%不等的关税。2018年7月,USTR宣布启动豁免程序(exclusion process),美国公众可请求USTR豁免部分商品被加征的关税。USTR对公众提交的申请进行评估,对该商品从美国本土或第三国获得的可得性、该商品被加征关税对美国进口商和美国经济的损害程度、该商品对中国产业发展的重要性等方面进行考量,决定是否豁免。被豁免的商品在特定时间可免于被加征关税。在特朗普政府时期,被豁免关税的商品有2200多项,其中549项产品的关税豁免曾延长一年,但所有豁免已于2020年底到期。

2021年10月4日,USTR宣布拟重新考虑豁免549项从中国进口商品的关税,并就此征询公众意见。本次豁免是对此前拟重新豁免关税的549项中国进口商品中的352项进行确认。

三、有助于缓解美国目前面临的通胀压力

近期,美国通胀数据不断“爆表”,2月美国CPI同比增长7.9%,创40年来新高,不断高企的通胀水平已成为目前美国亟需解决的首要经济问题。另外,在美国高通胀的背景下,俄乌局势恶化正在加大通胀上升压力。

此时选择对从中国进口的部分商品恢复关税豁免,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美国目前面临的通胀压力。根据穆迪公司的测算,在中美贸易中,美国消费者承担了对中国商品加征关税92.4%的成本,仅7.6%的成本被中国承担。今年1月20日,美国140多名议员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递交了联名信,敦促尽快对中国进口商品进行关税豁免。这些议员在递交的联名信中表示,美国对中国商品征收高额的关税已经对美国企业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其中对制造业、农业、能源等中小企业造成的影响最为严重,同时还加重了美国供应链短缺的危机,使商品价格持续走高。

四、并不代表拜登对中国的贸易立场发生改变

虽然549种商品的豁免清单未被全部延续,但在当前俄乌局势恶化,全球贸易被波及的情况下,在一定程度上给相对紧张的世界贸易形势带来一丝积极信号。

但同时也要看到,豁免商品是经过筛选的。拜登政府的这一作法与特朗普政府相同,此举并不代表着拜登政府对中国的贸易立场发生改变。中国需要加快RCEP成果的转化,并继续在CPTPP等多边贸易协定中寻找新的机遇。

作者:于明/第一财经研究院研究员

联系我们:yicairi@yicai.com

第一财经广告合作,请点击这里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著作权归第一财经所有。未经第一财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

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banquan@yicai.com

作者:于明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