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拖期超12年、造价飙升,欧洲首台EPR核电机组并网发电
澎湃新闻2022-03-16 22:06:00

开工超过16年后,欧洲首台EPR(欧洲先进压水堆)核电机组并网发电。

芬兰核电运营商Teollisuuden Voima Oyj(TVO)宣布,位于芬兰西南海岸的Olkiluoto 3(下称OL3)核电机组于3月12日接入国家电网,开始供电。“对这一刻期待已久。”该公司称,这将显著改善芬兰的电力自给程度,并有助于实现碳中和目标。这距离芬兰上一次启用新的核电站已经过去40多年。

接下来,OL3将经历大约4个月的测试生产阶段,逐渐上升至满功率运行,7月开始常规发电。届时,该机组将为芬兰提供大约14%的电力。

芬兰OL3于2005年8月开始建设,原计划在2009年投入商业运行,但整个建造过程经历了各种拖期和挫折。

OL3项目原计划在2009年投入商业运行,拖期超过12年

OL3项目原计划在2009年投入商业运行,拖期超过12年

早在2002年,芬兰议会批准建造该国第五个核反应堆。该决定被视为具有重大意义,因为在此之前,西欧国家已经有10多年时间未建造新的核电站。TVO公司所拥有的奥尔基洛托厂址被选为OL3的所在地,与之毗邻的是两座已运行的沸水反应堆。2005年,OL3开工,总装机容量160万千瓦(1600MW),是世界上首个采用EPR技术的核电站,一旦开始运行,这将是全欧洲最大的核反应堆。

但是,由于设计、建造、分包商管理、质量控制、人力等环节屡出纰漏,该项目工期一拖再拖,造价从最早的32亿欧元飙升到至少85亿欧元(85亿欧元为2012年阿海珐给出的成本预测)。严重拖期触发了芬兰TVO公司与法国阿海珐-西门子企业联队之间的诉讼纠纷。在2018年,双方达成一致,阿海珐和西门子同意向TVO支付4.5亿欧元,作为OL3延迟10年启用的赔偿。OL3的严重超支及其他一系列因素将身为全球核能巨头的阿海珐拖入债务危机,最终在法国政府的主导下分拆重组。

由于首次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制造、施工等困难,一项全新核电技术的首堆工程,普遍容易拖期。但相较于其他核电机组,OL3已成为核电史上拖期最严重的项目。

与OL3一样屡次延期的EPR机组还有法国弗拉芒维尔(Flamanville)3号机组。这是法国本土首台EPR机组,2007年开工,原计划于2013年投运,最新计划是2024年投入商运。全球第三台开工建设的EPR核电机组位于中国广东台山,继芬兰项目和法国项目之后开工,但后来居上,反超两个先行项目成为全球范围内最早投运的EPR全球首堆。

 
作者:澎湃新闻记者 杨漾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