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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现场接待方式调整 需提前电话预约
东方网2022-03-13 16:00:55

东方网3月13日消息:上海市司法局今天下午发布《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整现场接待方式重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小木桥路470号)自2022年3月14日起调整现场接待方式为电话预约制。

公告显示,现场办事、咨询类服务事项实行预约制。法律咨询可拨打12348热线或登录“上海法网”线上咨询。确需到现场办事咨询的来访人员请至少提前一天来电预约现场办理时间,并按照规定日期和时间段办理。预约电话为021-53899700(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此外,办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人需通过“一网通办”途径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后,再进行电话预约。

现场办理过程中,所有进入大厅办事的人员需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接受体温测量,体温在37.3℃以下的方可进入;配合工作人员询问,并完成实名登记和签署健康承诺书。

作者:包永婷
选稿:杨宜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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