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平改坡”内大改造,不是想改就能改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2022-03-10 15:02:34


“平改坡”工程是在原有建筑结构许可和满足日照要求等前提下,将低、多层建筑平屋面改建成坡屋顶,同时进行对里面的整修,改善房屋性能和视觉效果的修缮行为。上海于1999年首先实施。“平改坡”工程把过去的平面改成斜坡,极大的改善了原有的排水能力,解决了房屋渗漏的问题。同时解决了室内温度受外界影响较大的弊病,达到节能减排的作用,减少资源浪费。

 

由于“平改坡”后原楼顶与新建坡顶中间有一个夹空层,部分顶楼业主便动起了心思。虹口城管凉城中队接群众举报后检查了奎照路上一家顶楼住户。该业主装修期间私自将“平改坡”后的夹空层改建为阁楼,听执法队员宣讲法律条文后,业主辩称五个月前买房子时该夹空层就已搭建阁楼,执法队员当场拆穿该业主谎言:“我负责我们小区的违章建筑处理已经三年了,如果是前业主改建的阁楼我们会联合房屋管理部门对该房屋做相应处理,你和前业主的交易在房产交易中心就不可能实现,这个房子现在也就不可能是你的房子。”该业主无言以对,沉默片刻后道出实情。

 

原来该业主看房时就已想好搭建阁楼可以住人可以储物,房屋价格上都没有与前业主计较,想着花60平米房子的钱买的房实际能有100平米的使用面积,这是捡到宝了呀!房子交易完成后,该业主装修期间就擅自开始了“平改坡”夹空层的住宅化改造。针对这种情况,城管执法队员耐心宣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指出该业主私搭违法建筑的事实依据,阐明“平改坡”工程是为了改善房屋渗漏,有利节能减排的政府惠民工程,私搭违法建筑会对负重有限的楼房结构造成威胁,安全隐患极大。该业主逐步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称会在《责令立即停止、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时限内恢复夹空层原貌。三日后城管执法队员对该处违法建筑复查,业主已将夹空层违法搭建建筑物拆除。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