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去年四季度工行、东亚银行信用卡业务投诉量分列国有大行、外资法人银行首位
第一财经2022-03-08 15:38:16

3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显示,2021年第四季度银行业消费投诉90595件,较2021年第三季度环比增长3.8%。

具体来看,涉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27737件,环比减少1.1%,占投诉总量的30.6%;股份制商业银行33017件,环比增长2.1%,占投诉总量的36.4%;外资法人银行446件,环比减少12.4%,占投诉总量的0.5%;城市商业银行(含民营银行)11892件,环比增长13.8%,占投诉总量的13.1%;农村中小金融机构5634件,环比增长0.2%,占投诉总量的6.2%;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11869件,环比增长14.9%,占投诉总量的13.1%。

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投诉量的中位数为4547.5件。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的投诉量位列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前两位。股份制商业银行投诉量的中位数为2883件。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的投诉量位列股份制商业银行前两位。外资法人银行投诉量的中位数为30件。东亚银行投诉量位列外资法人银行第一。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第四季度,涉及信用卡业务投诉44968件,环比增长1.3%,占投诉总量的49.6%。在涉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投诉中,信用卡业务投诉14037件,环比减少2.3%,占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投诉总量的50.6%;在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投诉中,信用卡业务投诉25756件,环比增长1.0%,占股份制商业银行投诉总量的78.0%;在涉及外资法人银行的投诉中,信用卡业务投诉294件,环比减少7.8%,占外资法人银行投诉总量的65.9%。

其中,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投诉量位列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前两位。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的信用卡业务投诉量位列股份制商业银行前三位。东亚银行信用卡业务投诉量位列外资法人银行第一。

此外,2021年第四季度涉及个人贷款业务投诉29074件,环比增长3.7%,占投诉总量的32.1%;2021年第四季度,涉及理财类业务投诉3802件,环比减少4.2%,占投诉总量的4.2%。在涉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投诉中,理财类业务投诉1962件,环比减少16.9%,占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投诉总量的7.1%;在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投诉中,理财类业务投诉943件,环比增长6.8%,占股份制商业银行投诉总量的2.9%。邮储银行理财类业务投诉量位列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第一。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的理财类业务投诉量位列股份制商业银行前三位。

银保监会表示,将严格按照《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继续加大投诉处理监管力度,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投诉处理工作,加强源头治理,改进服务质量,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作者:杜川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