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一条线索牵出3名“游医”,松江“卫生+公安”打击非法行医联动机制显成效
上海松江2022-02-28 18:57:18

一条举报线索牵出三名非法行医者,松江区卫健委监督所紧追线索半年不放弃,与相关部门联动,于近期成功抓捕查处所有涉案对象。至此,依托“卫生+公安”的打击非法行医联动机制,这个由一条举报线索牵涉出的“三罚一移送”案件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2月17日,区卫健委监督所在属地相关部门的配合下,与九亭派出所联合执法,抓捕了居住在嘉定区江桥镇某小区的非法行医者王某,并根据其既往两次行政处罚的历史,以涉嫌非法行医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王某曾于去年在九亭镇进行非法行医,被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长期追踪。

这一案件可追溯至去年6月的一天,区卫健委监督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居住在九亭镇的蒲某非法开展玻尿酸注射等医疗美容行为。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联合九亭派出所对其进行了追踪,终于在九亭镇一小区内将蒲某抓获。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注意到蒲某家中的墙上挂有盐水瓶,有输液的迹象,随即对其开展详细调查,发现蒲某曾因身体不适电话联系了两名非法行医者上门为自己治疗。了解这个情况后,执法人员立即循着线索深挖,并联合公安部门进行布控,将其中一名非法行医者李某抓获。在随后的跟踪排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另外一名涉案非法行医者王某,居住在嘉定区,执法人员随即联合公安部门将王某纳入重点打击对象。虎年春节刚过完,王某返沪时即被联合行动组成功抓获。

作者:李天蔚
选稿:潘馨仪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