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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拒收现金,怎么办?
东方网2022-02-22 13:47:46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

如果在消费过程中,如果遇到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受阻或受到排斥、歧视等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可通过拨打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热线、就近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反馈等方式,及时向人民银行反映。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电话为:021-58845000。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2021年第四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依法对32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水电、燃气、物业缴费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停车场、保险公司、连锁餐饮、医疗机构等。

中国人民银行一贯鼓励现金、非现金等多元化支付方式和谐发展,并采取多项措施保障公众安全、安静使用现金。中国人民银行呼吁,请各支付主体尊重公众的支付选择权,共同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

中国人民银行将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人民银行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作者:柏可林
选稿: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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