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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锦旗感谢酒驾不起诉 舆论为何“翻车”
东方网·东方快评2022-02-22 10:42:49

近日,陕西西安未央区检察院官方公众号发布的一篇文章引发巨大争议。这则题为《一面锦旗就是一片爱民心》的文章,讲述了因危险驾驶被宣告不起诉姚某和所在公司领导拿着一面印有“公正检察 执法为民,法亦有情 温暖人心”的锦旗到检察院表达谢意的事情。很多网友对此表示难以理解和赞同。(2月21日中国新闻网)

为表达谢意给某某机关送锦旗,这原本已是司空见惯,发到网上一般也能赢得掌声。但是这一次,未央区检察院晒锦旗不但没能获得点赞,反而在网上网下引来一片质疑和批评之声,这是为何?

话说此事还要回到2021年12月,当时交警查处姚某酒驾,血醇浓度为144.32mg/100ml,已经达到醉驾标准。警方遂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姚某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按照“醉驾一律入刑”的法律规定也是社会共识,正常情况下,姚某会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最后将会被法院判处刑罚。

可是眼看监狱大门已在不远处向姚某招手之时,戏剧性的“反转”剧情出现了。办案检察官审查认为,姚某虽系醉驾,但“犯罪情节轻微”,且系“初犯偶犯”,具有“坦白情节”。同时考虑到他当时是因着急看望突然晕倒的父亲,公司也证实其平时“表现良好,踏实认真”。于是提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并获院方领导支持,最终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这就意味着,姚某醉驾案从司法程序上说已经到此为止,他不会再受到法院的审判,或者说不用再为醉驾行为而承担刑事责任,由此躲过了“牢狱之灾”。

姚某对此自然是感激涕零。要知道,如果检察院继续起诉的话,会在个人履历上留下抹不掉的污迹。这样不仅前途尽毁,如果是公职人员、国企员工,还会被开除或辞退而丢掉饭碗。此外根据交法规定,他还会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证。因此,当检察官“刀下留人”,姚某因此“逃过一劫”,他内心的感激可以理解。

但是,姚某被“温暖”了,广大网友却感到非常心塞。众所周知,“车祸猛于虎、酒驾恶比狼”,已经神智不清的醉驾更是彻头彻尾的“马路杀手”,这方面的肇事血案简直数不胜数。可如今这样的“马路杀手”和“流动炸弹”却被轻轻放过,这怎能不让人大跌眼镜?难怪有人评论,称醉驾者给检察院送锦旗那真是“一个敢送、一个能收”……

眼下,“醉驾一律入刑”已经深入人心,这条法律红线不该轻易“破防”。所谓“法不容情”,试想,如果“醉驾一律入刑”沦为“醉驾不一定入刑”,那么危险驾驶罪的威慑力就会大打折扣,司法的公正性也会受到怀疑。除此之外,也会让交警部门多年来“零容忍”的严查严治功亏一篑,甚至有可能让来之不易的治理成效付之东流。

因此,就算是柔性执法也得分对象,须得考虑此事可能会引起的社会影响以及可能存在的被效仿的隐患,醉驾社会危害巨大,放纵犯罪就是危害公众,因此,对待此种行为,就算是偶尔为之,也不能轻轻放过。

作者:徐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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