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连头砍!齐腰斩!沪上历史建筑旁:多棵大树,好痛好痛!
新民网2022-02-11 17:04:24

环绕在优秀历史建筑旁的多棵树木,原本郁郁葱葱,绿树成荫。谁知,一场突如其来的“修剪”,却让数十棵大树“很受伤”:有的被“连头砍”,只剩下光秃秃的主干;有的被“齐腰斩”,仅残存孤零零的树桩。

发生在杨浦区彰武路同济新村的这一幕,让不少居民十分心痛。在新民晚报记者介入后,目前城管部门已开展现场调查。大树修剪,为何又遭如此“狠手”?对此,居民们亟待一个明明白白的回应。

图说:树干光秃秃的一片,不剩一片叶子  采访对象供图(下同)

大树很受伤 居民好心痛

看着眼前的这一幕幕景象,同济新村居民们的心揪成了一团。小区里原本种得好好的大树,真是被折腾得不成样子!不少只剩下了树干,不留一片叶子。

居民们告诉记者,小区里本来种植着20多棵香樟、槐树、枫杨、水杉、朴树等,绿意盎然、生机勃勃。

这许多树有的已经长了将近40年,以前都没怎么好好修剪过。可没想到,这次一出手,就闹成如此光景,实在是让人无法接受!

今年1月上旬,小区物业派工作人员修剪树木。但是,随后的一幕让所有人惊呆了:大树竟遭“过度修剪”,不少还被“砍头”“腰斩”,只剩半截光秃秃的树桩。

居民用卷尺丈量后发现,这些被“下狠手”的大树直径基本达到三十厘米左右,全部是成年树木。如果只是正常修剪,树木还能再有枝繁叶茂的时候,但现在砍到只剩下树桩,大树还能活下去吗?

图说:遭“过度修剪”的树木直径基本达到三十厘米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些树大多种植在同济新村教工俱乐部(俗称“专家楼”)附近。而查询资料后发现,这幢楼已被列入“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名录”。居民们讲,这些树木当中,不少已经长到超过12米高,原本都种植在楼边。

树木是顺着房子的方向南北并列种植,树龄较久、枝叶茂盛,而且长得一直都很好。

可如今,大楼附近的空地上是“满目疮痍”,徒留一棵棵被“伤筋动骨”的树木:有的被砍光枝叶,成了光秃秃一片的“光杆司令”;有的被砍伐到只剩下一个高度不到5厘米的树桩。

据居民们不完全统计,至少有四五棵树被砍到仅剩树桩。

图说:树木被砍到仅剩树桩

修剪不公示 物业无回应

记者根据居民提供的线索,尝试联系管理小区的同济物业。一名工作人员接电后表示:对外提供的只是报修电话,不接受采访询问。

随后,对方向记者提供了物业办公室的电话号码。记者分不同时段多次拨打,始终无人接听。

有居民告诉记者,更让他们难以接受的是,整个修剪过程还绕开了小区公示征询、业主大会表决投票等环节。“我们从来没看到物业在小区张贴过修剪树木的告示,他们就直接“动手”了。”对此,居民质疑,“修剪树木”的流程到底合不合法?

图说:城管队员现场调查

城管已调查 究竟肿么办

记者从城管部门了解到,接到居民投诉之后,街道城管执法中队随即赶到小区。截至发稿,城管方面回复称:确已做过现场调查,但具体是否立案,还需进一步认定研究后才能决定。

记者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后发现,依照《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绿化调整项目以回缩修剪为主,修剪后高度保持原树高度三分之二以上(9米以上);树冠修剪后保留2级—3级以上骨架(5米—6米)。

图说:同济新村教工俱乐部是“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

有业内人士指出,如果按这一标准来看,小区内的树木应当存有“过度修剪”的情况。

而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和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主编、上海市绿化管理指导站参与编制的《上海市居住区常见树木修剪指南》当中,亦有明确的修剪方法。而对比这份《指南》内的图片来看,如此修剪方式,似乎也不符合相关标准。

截至发稿,小区物业依旧没有给出回音。大树为何屡遭“过度修剪”?城管部门又将如何执法?新民晚报记者将持续关注。

新民晚报记者 徐驰 通讯员 周斌

作者:徐驰
选稿:夏阳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