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古镇里为何会有垃圾场?3年前拆除废楼,居民期盼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上观新闻2022-02-07 06:31:01

2019年7月30日,解放日报·上观新闻报道了新场古镇居民区中央原南汇第二职校校区内两幢楼破旧不堪,给周围古镇居民的进出带来安全隐患。报道刊发后,新场镇城运中心找到了购买该处地块的开发商,协调拆房事宜。开发商承诺先将宿舍楼二楼拆除,只剩底楼,再用拆下来的砖块将宿舍楼和教学楼的门窗封闭,排除安全隐患。

“拆是拆了,可是里面成了垃圾场,风一吹,扬尘到处都是。”近日,当初求助的居民胡先生再次反映,废弃小楼被拆除后,拆下来的建筑垃圾迟迟没有清运,再加上拾荒者随手乱丢的生活垃圾,整个区域俨然就是一个垃圾场。

为此,记者进行了探访。沿着新场大街向南,站在洪东街口远眺,记者发现已经看不见当初那栋废弃小楼的踪影。在胡先生的提醒下,记者从洪东街96弄穿过沿街的一排房子,沿居民房子之间的狭窄弄堂一向北,再次来到了原废楼所在处。

这里原本2层和4层楼高的两栋建筑都已拆除,拆下来的破碎砖块、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将底楼全部淹没。记者留意到,红色砖块里,还夹杂着不少塑料瓶、泡沫箱等生活垃圾。

原废弃小楼已被拆除。

“有时候风大,灰尘直直地被吹过来了,衣服都没法晾。”胡先生的屋子距离学校外墙不过1米左右,每次站在家里的露台上,他一眼就能看到这片垃圾场,“很影响心情”。据他介绍,新场古镇的特色正在于原生态,平日里不少游客都会走进巷子,观察原住民的生活。而由于该处与古镇主街仅一屋之隔,3000多平方米的垃圾场很是影响游客观感。

废楼所在地沦为垃圾场。

废楼拆了,垃圾为何迟迟未清运?记者从新场镇人民政府了解到,胡先生居住的房屋及学校所在地块已于2003年出让给上海涵惠置业有限公司,由上海涵惠置业有限公司启动开发。不过,2014年一期开发完成后,二期部分企业资金准备不足,未彻底完成地上建筑拆迁工作等原因,一直未启动开发。

2019年7月,解放日报·上观新闻报道了原二职校房屋成为危房、存在安全隐患后,浦东新区规资局、建交委等相关部门和新场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整改。企业随即安排对危险房屋予以了拆除。可房屋拆除后,由于地块尚未完成整体拆迁,古镇现有的进出通道都较窄,难以容纳大型清运车辆进出,企业在采取相应措施后,予以场地内暂存。打算待整体动迁完成,打开进出通道后,再全面完成清运。

至于何时开展拆迁工作,新场镇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前期镇里多次与开发单位沟通,要求企业抓紧资金筹措、项目申报等相关工作,目前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计划春节过后立即启动地块整体拆迁工作,5月份完成签约,7月份前完成地上房屋拆除及垃圾外运工作。

新场镇表示,后续将加大对企业的监督,落实好地块现状管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抓紧启动开发项目,及时启动垃圾外运等相关工作。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