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2021年全国破毒品犯罪案5.4万起
法治日报2022-01-20 05:41:00

去年全国破毒品犯罪案5.4万起

本报北京1月19日讯 记者董凡超 记者从公安部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全国公安机关大力实施“清源断流”战略,精心组织“净边2021”专项行动,全年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5.4万起,缴获毒品27吨。

发布会介绍,2021年,我国禁毒斗争形势稳中有进、整体向好的局面得到巩固拓展,连续多年保持涉毒违法犯罪下降、缴获毒品总量下降的良好态势。具体成效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

——完善查缉网络,遏制毒品入境取得新成效。坚持联查联控,结合疫情管控、边境封控等有利条件,整合边境和内地资源,筑牢抵御毒品入境的第一道防线。云南查破毒品犯罪案件491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663名,通过公开查缉查获毒品4.9吨。贵州、四川、重庆等地构建环滇毒品查缉圈,有效切断毒品内流通道。广东、广西、福建、海南等地严密“大湾区”、“环琼”毒品查缉圈,严防“金三角”地区毒品通过海上绕道走私入境。

——严打国内制毒,防控规模性制毒取得新进展。持续开展“除冰肃毒”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国内制毒犯罪零容忍。滚动排查制毒重点地区,紧盯制毒重点人员,加强情报研判,创新打击模式,统筹案件管辖、联合侦控,准确把握收网时机,实现打击和惩治效果最大化。国内规模性制毒活动持续得到遏制。

——严控制毒要素,防范制毒物品非法流失迈出新步伐。坚持源头管控、打防结合,持续推进制毒物品清理整顿,从源头上防控流失风险、遏制制毒活动。新增列管6种易制毒化学品,强化可疑交易核查、制毒原料来源倒查,共查获制毒物品1282吨,同比下降45%。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为20多万家相关企业提供免费服务,推进了销售核验、购买运输核销、跨省运输协查、异地存储监管和最终用户审核等措施落实。严格管理向特定国家出口化学品。

——坚持集群打零,打击涉毒犯罪团伙取得新战果。聚焦国内贩毒网络和消费市场,坚持网上网下一起查,统筹情报侦查资源,全面清剿吸贩毒团伙网络,切断毒品中转集散分销渠道,铲除毒品零销市场,破获“集群打零”案件450起,查获涉毒人员9586名,特别是浙江杭州、河北保定等地破获涉毒大要案,每案抓获吸贩毒人员300名以上。

——全力缉捕毒贩,“拔钉追逃”实现新突破。坚持把抓捕毒枭逃犯作为重中之重,针对部分毒枭、涉毒逃犯潜藏边境甚至境外继续从事制贩毒活动、对我国危害巨大的情况,深入推进“拔钉追逃”行动,抓捕和规劝同步推进,境内和境外同时发力,共抓获重要“钉子”毒枭逃犯150名,铲除了一大批盘踞境外危害我国的“毒瘤”。

——实施综合整治,开创寄递涉毒问题治理新模式。坚持专项打击与源头治理相结合,针对一段时间寄递渠道贩毒活动突出的问题,会同国家邮政局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行业监管和破案攻坚,有力防范和遏制了“互联网+寄递”涉毒活动。其间,共破获寄递渠道毒品犯罪案件170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802名,缴获毒品4.3吨,较上年同期分别上升60%、110%和740%。

——坚持同防共治,国际缉毒执法合作获得新发展。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广泛开展国际缉毒执法合作,特别是加强与缅、老、泰、柬等周边国家执法合作,连续6年开展“平安航道”联合扫毒行动,组织开展中泰、中越联合扫毒行动,有效减少了区域内毒品危害。仅在2021年年底,会同柬方连续破获几起跨国制贩毒大要案件,先后在柬埔寨打掉规模性制毒工厂,抓获犯罪嫌疑人46名,缴获毒品2.95吨、市值近17亿元。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