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巧手奶奶为孙子织1.4万元大牌同款毛衣几可乱真,律师:不算侵权
新闻早餐2022-01-18 18:22:40

1月17日,网传山东青岛一位奶奶为孙子织了一件大牌同款毛衣,有网友发现该款毛衣样式与阿玛尼一款价值14000元的毛衣几乎一模一样,此事迅速引发网友关注。还有网友担心奶奶此举是否会存在侵权。对此,律师认为奶奶的行为不以营利为目的,不构成侵权。

视频截图

巧手奶奶为孙子织出大牌同款毛衣

网传视频显示,模特身上穿的毛衣样式颜色与一男孩身上所穿的毛衣样式颜色几乎一模一样,视频中展示了模特身上的毛衣售价为14000元,同时也展示了男孩身上所穿毛衣的织造过程。

有网友发现该款毛衣样式与阿玛尼一款价值14000元的毛衣同款。对此,有网友大赞奶奶心灵手巧:“奶奶这个手艺马上就要火了”;也有网友表示孙子好幸运:“有这样的奶奶好幸福啊”;但也有网友担心,奶奶这一行为“不会涉嫌侵权吧?”

据网友表示,女子跟婆婆说网上有件毛衣好看,可惜没有孩子穿的码。没想到过了一个月,奶奶给小孙子亲手织出一件几乎一模一样的毛衣。而奶奶也称,这是她这辈子织过的毛衣里最复杂的一件,几乎十几针就要换一次线。

记者在某网上商城也看到了阿玛尼该款毛衣在售,且在网上的售价正是14000元,但记者在阿玛尼中国官网并未搜索到此款毛衣。

1月18日,记者致电阿玛尼中国官网客服,工作人员根据记者提供的网上商城该款毛衣货号暂未查到相关商品信息,但该工作人员表示,线上和线下是不同的销售渠道,因此暂时库存没有同步,官网暂时未售,可能线下门店有货。对于网传奶奶为孙子织毛衣一事,她们目前暂未了解到相关信息,对于这一情况会记录下来反馈给相关部门。

律师:不以营利为目的不构成侵权

有网友担心奶奶这一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对此,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一般在司法实践中,服装设计会被作为具有实用艺术价值的“美术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一般不允许使用其作品,但《著作权法》第24条明确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柴欣表示,网传视频中奶奶模仿大牌织毛衣的行为可以视为“个人研究”,孙子穿衣服的行为可以视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免费表演”因此是不构成侵权的,但是著作权人应有权要求视频中的奶奶“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同样,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如果使用了他人的商标,但是不是以营利为目的,没有用于商业用途,也没有销售行为,仅仅是自我欣赏、使用,一般也不构成侵权。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蓝天彬律师也表示,一般来说,生产、销售高仿服饰可能侵犯注册商标权,违反《民法典》、《商标法》规定,品牌方可以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严重的甚至可能触犯《刑法》,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不过,在这起事件中,奶奶给孙子织了一件几乎一模一样的毛衣,不是以营利为目的,没有对外销售,并且数量少,仅有一件,也没有印上该品牌的logo,只是款式上相似,可以认为不构成侵权或者侵权行为显著轻微,不具有明显主观恶意。

来源:极目新闻

责任编辑:柚子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