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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民投诉“酒吧开在中学对面”,官方:酒吧不属娱乐场所
澎湃新闻2022-01-06 13:07:00

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1月4日消息,针对网民关于“酒吧开设于中学对面”的投诉,广西桂林市七星区委办公室4日回复称,经查,酒吧内没有为消费者提供唱歌的包厢和跳舞的舞池,酒吧不属于文化部门负责审批的歌舞娱乐场所,不需要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

网民2021年12月11日在人民网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留言称,BD酒吧开设在桂林市第六中学对面,是否合理合规?是否影响该学校学生?致电12345,相关领导回复称酒吧不属于娱乐场所,酒吧是娱乐场所难道不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吗?

桂林市七星区委办公室1月4日回复称,关于“酒吧开设于中学对面”的问题,已由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处理。

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查阅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现场核查,被投诉企业全称桂林蹦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即BD酒吧)。按照有关规定,该公司申请成立时,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人提供材料齐全,随即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根据证照分离“双告知”职责要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及时推送至有关审批部门,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公示,无不同意见反馈。

桂林市七星区委办公室表示,为进一步了解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桂林市七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到该公司进行了实地查看,经查,该公司内没有为消费者提供唱歌的包厢和跳舞的舞池。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第二条:“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的规定,我区认为桂林蹦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即BD酒吧)不属于文化部门负责审批的歌舞娱乐场所,不需要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

桂林市七星区委办公室表示,如仍有问题需要了解,请及时向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反映,我区将尽全力给予解决。

澎湃新闻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事实上,对于酒吧是否属于娱乐场所的问题,不少网民表达了疑惑,文化和旅游部也曾多次作出回复。有网民2021年5月在文化和旅游部网站留言称,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惠阳高中实验学校200米内开了一家酒吧(魔音中文吧),请问这符合相关规定吗?

文化和旅游部2021年5月13日回复称,《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7号)规定: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是指提供伴奏音乐、歌曲点播服务或者提供舞蹈音乐、跳舞场地服务的经营场所。酒吧不属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管理范畴,相关管理问题请咨询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2021年2月18日答复网民时也表示,酒吧、慢摇吧等以酒类为主营业务的场所不属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管理范畴。地方党委政府要求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纳入监管的,按照“三定”方案,属于党委政府交办的事项,由各地自行负责管理并制定相关政策,报当地党委政府同意。

澎湃新闻注意到,除酒吧外,足浴店也不属于娱乐性场所。近期,江西九江市濂溪区极地盛世名都小区多名业主向澎湃新闻投诉称,小区业主活动中心被改建成足浴会所,且对面就是知名小学,在业主们的持续抗议下,该足浴会所仍于2021年12月22日正式营业。该小区物业公司称改建足浴中心所有手续、程序均正规。给该足浴会所核发营业执照的濂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称,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足浴属于居民服务业,不属于娱乐性场所,因此符合规定。但其表示,由于接到的群众投诉较多,濂溪区信访局已组织多部门对此进行讨论处理,后续会发布具体回应。九江市濂溪区教体局则明确发文,要求学校周边二百米范围内不得设立足浴店,不准开张营业。濂溪区教体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已经了解到该会所正式营业,正在协调其他部门进行处理。

作者:吕新文
选稿:曾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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