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揭开传奇洞窟220窟之谜 “敦煌奇境”多媒体展元旦亮相上海
东方网2022-01-01 15:51:49

东方网记者包永婷1月1日报道:两年前,敦煌研究院做过一个调查,问中国观众“提到敦煌,你会想到哪几个词?”最后得出三个词:神秘、遥远和飞天。敦煌研究院文化创意研究中心副主任武琼芳说:“虽然敦煌石窟的保护工作已经走在世界文物保护界的前列,但对敦煌文化价值的认识和弘扬,我们依然任重道远。”

1月1日起,《敦煌奇境——传奇洞窟220窟之谜》多媒体展全国首展在上海上生·新所正式亮相。这一次,敦煌研究院与零卡文化合作,将敦煌莫高窟的故事用更浅显易懂的方式讲给大家听。“这是一个以小见大的展览,运用数字化研究成果,将古典与科技相互结合,在视觉、触觉、听觉、嗅觉的全方面引领之下,观众身处上海,情感和思绪却已走向千里之外的敦煌。”武琼芳说。

敦煌莫高窟保存下来公元4-14世纪的洞窟735个,其中有壁画和彩塑的洞窟有492个,壁画面积合计4.5万平方米,内容涉及古代的宗教、文化、艺术、政治、经济、军事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中,莫高窟第220窟创建于初唐,存有贞观十六年(公元642年)题记。窟内主室北壁药师经变的乐舞场景占据整幅画面的三分之一,场面宏大。这也是最早真正意义上的经变乐舞图,其题材、布局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敦煌奇境》可谓是一次对220窟微视角而强深度的诠释:从一个有着传奇故事的洞窟开始,走进壁画中的世界,渐次揭秘这座传奇洞窟的发现之谜、营造之谜和乐舞之谜。敦煌研究院为展览定制的第220窟全窟迷你模型,高清再现了窟内壁画细节。走过第一个展厅,通道处也是220窟的复制窟,采用了敦煌研究院数字化研究所制作的高清图像。观众提灯照壁画,仿佛站在莫高窟洞窟内、身临其境。

“截至2020年,我们共采集高精度洞窟数据255个。220窟的数字化修复,仅拍摄就用了两个多月,数据处理需要两到三倍的时间,由一千多张照片拼成一张画面。”敦煌研究院文物数字化研究所所长俞天秀表示,敦煌研究院多年致力“数字敦煌”的探索实践,利用数字技术完整保存敦煌石窟的艺术信息,真实再现敦煌艺术的神韵,让古老的敦煌艺术凭借科技力量走出石窟、走出敦煌,来到大众的身边。《敦煌奇境》就是敦煌研究院石窟数字化成果创造性转化、创新性传播的又一次探索。

220窟壁画中大规模乐队配置、大型灯轮灯树、被大部分学者认为是胡旋舞的乐舞场景,种种线索将壁画来源指向长安城上元夜大型灯会。在展览最后,《敦煌奇境》首创了一种“环绕式叙事”的全新体验,360度包围、63米超长宽幅的光影厅,模拟壁画以及中国传统绘画的观看视角,邀请观众在主动探寻剧情,跟着主人公走进历史,身临其境初唐时期的盛世景观,目睹壁画在一千年前的鲜亮风采。



《敦煌奇境》打造了一个复合型空间,在展览空间内引入酒肆、舞剧等新的业态,打破展览空间限制。到了晚上,展厅将化身沙漠主题的“月升酒肆”,将敦煌壁画中世俗宴饮的场景融入现代人的夜生活之中。展期期间每周五、六晚,国内首部音画交互歌舞剧《彼岸花》将在此上演。舞剧取材自敦煌壁画,通过使用新媒介、新场地模式,充分开发肢体动作与其他介质融合的更多可能性。将古老的东方美学带入到了新的媒体背景下,为观众带来更加丰富的感官体验。

“敦煌是一个百变美人,不同的人看到的敦煌不一样。这就是敦煌最大的魅力,多元、丰富、包容。”武琼芳期待通过展览,搭起一座桥梁,拉近敦煌和大众的距离。

作者:包永婷
选稿:杨宜修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