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罕见演习!日本“阻止”中国军舰接近钓鱼岛
上观新闻2021-12-24 11:52:00

针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日本《读卖新闻》23日消息,多名政府相关人士透露,海上保安厅与海上自卫队举行了联合演习,模拟发令“海上警备行动”的情况。报道称,在“海上警备行动”下,海上自卫队在一定基准下可以使用武器,海保和海自针对中国军舰举行联合演习的情况非常罕见。

报道称,多名政府相关人士透露,海自的护卫舰、负责所谓“尖阁诸岛”(即我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警备”工作的海保大型巡逻船22日在东京都伊豆诸岛进行演习。据报道,演习中将伊豆诸岛中某特定岛屿设想为所谓“尖阁诸岛”岛屿,海保的巡逻船要求驶向该岛的“中国军舰”变更航线无果,“海上警备行动”命令被发出,海自的护卫舰“阻止”“中国军舰”接近该岛。

所谓“海上警备行动”,报道称,当发生海保无法应对的情况时,在日本首相批准的情况下防相下令派遣自卫队,自卫队在一定基准下被允许使用武器。报道还称,海保和海自针对中国军舰举行联合演习的情况非常罕见。

日本觊觎钓鱼岛,在钓鱼岛问题上,中国政府立场是明确的、一贯的。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多次表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拥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日方所作所为丝毫改变不了钓鱼岛属于中国的客观事实,中方维护钓鱼岛领土主权的决心坚定不移。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