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上戏+上海大剧院”联合培养歌剧制作与舞台技术人才,2022年开始招生
东方网2021-12-23 20:35:41

东方网记者傅文婧12月23日报道:上海戏剧学院与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12月23日就开展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在上海大剧院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将以产学融合模式,重点培养歌剧制作和舞台技术方面的专业人才。

据悉,此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主要包括艺术管理(舞台技术制作方向)和艺术管理MFA(歌剧制作方向),这两个专业的教学模式在国内高等院校中属首次设置,舞台技术制作培养方向更加注重前沿科技,以技术促进艺术表达及呈现;歌剧制作人培养也是首次设立,填补了国内艺术类学科的空白,是产学融合的一次积极探索。

发布会上,上海戏剧学院院长黄昌勇详细介绍了此次联合培养的目标和课程设置情况。艺术管理(舞台技术制作方向)作为艺术学和工学交叉的“新文科”专业,主要培养在舞台技术及剧目制作领域从事剧场及舞台设备的使用、管理、控制、呈现的复合型高级人才;而艺术管理MFA(歌剧制作方向)则以歌剧制作管理人才为培养目标,课程拟体现歌剧艺术各个领域的具体要求,构建更专业化、特色化的课程体系,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黄昌勇表示,此次联合培养计划将打破单一课堂教学的模式,让更多学生走进剧场,获取一线实践的经验。“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将组织下属院团、剧场专业人员直接参与教学活动,并为学生提供大量的项目实践资源,课程教学半数将在院团剧场完成,课程内容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强,实现学生职业生涯出校园进社会的无缝连接。”

黄昌勇强调,“学以致用”是此次联合培养项目的首要目标。比如,在舞台技术专业本科教学中,要求50%以上的课程用于剧场实践,学生必须在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所属剧场学习和实训;跟进院团演出项目,进入院团灯光舞美制作库学习,从源头掌握舞台技术项目的全流程等。而歌剧制作专业的课程则将与上海歌剧院、上海大歌剧院工作项目充分融合,学生至毕业前需参与2-3个歌剧制作项目,完整参与一部歌剧制作项目,并参加上海大歌剧院开幕筹备工作作为毕业实习。

目前,两个专业的招生工作将陆续启动。舞台技术制作方向为本科学历,招生对象为2022年上海地区春季高考生,学制4年,首届拟招录20人。歌剧制作方向为研究生学历,面向全国招生,对象为2022年本科毕业生,学制3年,首届拟招录27人。据悉,歌剧制作专业目前已收到全国547名学生报名,将于12月进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计划2022年9月正式进入教学阶段。

据介绍,为打造产学融合的全新模式,上海戏剧学院和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也调动各方资源,充实专业教学力量,来自国家大剧院、上海歌剧院、英国皇家歌剧院、意大利斯卡拉歌剧院、巴黎巴士底歌剧院、巴伐利亚国立歌剧院、台中歌剧院等艺术机构的知名学者和演艺专家将以不同形式参与教学授课。

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党委书记、总裁张颂华表示,从中国现代剧场运营管理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来看,舞台技术专业的学科目前处于空白。随着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剧场空间版图的不断扩大,舞台专技类人才的培养和储备时不我待。当下,舞台技术和应用不断朝着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从上海到全国,一大批重大文化设施特别是现代化的剧场将陆续建成,培养与之相匹配的运营管理和内容制作后备人才是当务之急。

张颂华介绍,到“十四五”收官之年,上海大歌剧院作为又一个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文化地标即将诞生,建成后的上海大歌剧院将成为全球歌剧演出场次最多、歌剧样式最全的歌剧院之一。为适应未来创作和演出的需求,要不断提升歌剧制作的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张颂华提到,歌剧制作周期长、演职人员多、专业集成度高,除了歌剧创作人才之外,还需把制作人的队伍建设提升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在此背景下,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和上海戏剧学院开展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希望能有效解决高校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之间的衔接问题,在提升毕业生竞争力的同时,更能满足行业发展的切实需求,为上海乃至全国文化艺术领域输送专业人才。

作者:傅文婧
选稿:周玮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