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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致3死1伤杀人犯曾春亮,已被执行死刑
新闻早餐2021-12-23 17:36:00

12月23日,澎湃新闻从江西乐安命案死者康某的亲属及代理律师侯士朝处获悉,他们今天接到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通知,“乐安3死1伤案”罪犯曾春亮被执行了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安排罪犯曾春亮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0年8月8日,江西抚州市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发生一起入室杀人案,造成2名老人死亡,1名儿童重伤。警方查证,山砀镇厚坊村村民曾春亮有重大作案嫌疑,案发后潜逃。时隔5天,8月13日8时25分许,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再发凶案,驻村扶贫干部桂高平在村委会大院内被逃匿的曾春亮杀害。8月16日16时27分左右,犯罪嫌疑人曾春亮在乐安县山砀镇航桥村附近被警方抓获。(此前报道:乐安凶杀案遇害者家属:第二次,他就是来杀人的)

曾春亮被抓后,航桥村十字路口涌出很多村民,警方很快将曾春亮带走,所骑摩托车拉走。
2021年1月11日上午,江西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曾春亮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盗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曾春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对依法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来源:澎湃新闻

责任编辑: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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