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明查|德国柏林一公交公司推出“大麻车票”供乘客放松?
澎湃新闻2021-12-23 06:30:00
速览

- “大麻车票”使用了工业大麻/汉麻种子提取物大麻籽油,其中不含四氢大麻酚等致幻成分,故“缓解压力”一说与毒品大麻中的精神兴奋性物质无关。

- 目前,德国新联合政府正计划将娱乐用途的大麻合法化,但是柏林公共交通公司否认在此议题上站队。

事件背景

不少媒体报道了德国近来推出的“大麻车票”,称此举是为乘客们在疫情之下和圣诞期间舒缓压力。

有网友将其视为德国“娱乐大麻合法化”的信号。

明查
车票中含有的“大麻油”是什么?

在微博等社交平台上搜索可知,相当一部分转载了这一消息的中文媒体都引用了“德国之声”(Deutsche Welle)12月14日刊载的题为《柏林地铁为乘客提供可食用大麻车票》的报道。

“德国之声”原报道截图

“德国之声”原报道截图

报道将这种车票称为“hemp ticket”,大麻油称为“hemp oil”。该文章提到,这种车票为一日通行票,售价 8.80 欧元(折合人民币约63元),由可食用纸制成,上面滴了“不超过三滴”大麻油。该报道援引柏林公共交通公司(BVG)发言人的话表示,这种所谓的“大麻油”是一种植物种子提取物,和葵花籽油、南瓜籽油和橄榄油一样,“对健康完全无害”。

那么,这种“安全无害的”大麻油同人们闻之色变的大麻又有何区别呢?

实际上,“大麻”一词可以被看作是生物学意义上的总体性称谓,而非一种具体的植物。1998年,“被子植物种系发生学组”(APG,Angiosperm Phylogeny Group)在《被子植物APG分类法》将大麻科(cannabinaceae)归入蔷薇目(rosales)。而柏林公共交通公司推出的车票中使用的大麻油,则提取自大麻属大麻科(cannabis)下的汉麻(hemp)种。

汉麻也被称为工业大麻,与在大多数国家被禁的毒品大麻(marijuana)在成分和用途上存在显著不同。美国国会2019年3月出版的文件《定义汉麻:概况介绍》(Defining Hemp: A Fact Sheet)对二者进行了对比。文件显示,汉麻中德尔塔-9四氢大麻酚成分不超过0.3%,毒品大麻中的四氢大麻酚则没有含量限制——而四氢大麻酚是毒品大麻中主要的致幻成分。由于其极低的含毒量,汉麻也被认为不具备毒品属性,且在加拿大、澳大利亚、欧盟国家、俄罗斯等国都取得了合法地位。

美国国会《定义汉麻:概况介绍》中对汉麻和毒品大麻的区分

美国国会《定义汉麻:概况介绍》中对汉麻和毒品大麻的区分

另一篇来自路透社的报道也提到,柏林公共交通公司发行的车票中使用的大麻油不含大麻二酚(CBD)以及四氢大麻酚(THC)等致幻物质。

更确切来说,这种从大麻种子中提取的、不含大麻二酚和四氢大麻酚的油应当被称为“大麻籽油”。

我国卫生部将大麻籽列为“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植物资源之一。中国古代典籍中对大麻籽亦有所记载:《周礼》中称“麻、麦、稷、黍、豆”为五谷,其中的“麻”就是大麻籽;《本草纲目》中记载,“火麻仁补中益气,久服康健不老”。《中国粮油学报》2008年第23卷第4期刊载的论文《大麻籽油的特性及研究进展》中提到,大麻籽中油脂含量较高,超过30%,适合作为油料资源。

此外,有研究表明,大麻籽油中含有的如欧米茄-3脂肪酸等成分对于舒缓情绪、抗焦虑有正向作用。例如,《欧洲临床研究杂志》(European Journal of Clinical Investigation)2005年第35期刊载的“补充Omega-3多不饱和脂肪酸对健康对象的认知和生理影响”研究结果显示,摄入欧米茄-3脂肪酸后,实验对象的愤怒、焦虑和抑郁状态得到缓解。

“补充欧米茄-3多不饱和脂肪酸对健康对象的认知和生理影响”摘要截图

“补充欧米茄-3多不饱和脂肪酸对健康对象的认知和生理影响”摘要截图

虽然相关工作人员的确在与“德国之声”的采访中提及,这种“大麻车票”将有助于“缓解压力”。但是,鉴于这种车票上所用的大麻籽油并不含致幻剂,加之欧米茄-3等抗焦虑成分的存在,很难说所谓的“缓解压力”与精神兴奋性(psychoactive)物质存在直接联系。

“大麻车票”是娱乐大麻合法化的宣示吗?

根据德国现行法律,消费大麻作为一种私人行为严格来说并不违法,但是购买行为是非法的。

今年早些时候,大麻合法化成为议会选举中的一个重要议题,绿党、自民党和社会民主党等主要政党都在对大麻合法化持积极态度。

据《纽约时报》上月报道,德国新联合政府计划将休闲娱乐性的毒品大麻(marijuana)销售合法化。“只要大麻是在有营业执照的机构出售,(官方)就可以对其征税并实施监管,而且可以限制只出售给成年人。”

但是,柏林公共交通公司发言人强调,“大麻车票”的发行不应被视为娱乐用途大麻合法化的宣示。该公司表示,“我们反对任何形式的药物使用——无论是非法的还是合法的......我们对完全无害的物质采取开放的态度。”

综上所述,“大麻车票”使用了工业大麻/汉麻种子提取物大麻籽油。这种大麻籽油不含四氢大麻酚等致幻物质,故“缓解压力”一说与精神兴奋性物质无关。目前,德国新联合政府正计划将娱乐用途的大麻合法化,但是柏林公共交通公司否认在此议题上站队。

延伸阅读:

明查|中国“110号公路”大堵车?

明查|“巴勒斯坦”在谷歌地图上被抹去?

明查|莫德纳新冠疫苗2018/19年就获批专利?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