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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鹅规定中国大陆门店不得退货合法吗?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东方网2021-12-01 16:33:14

答:11月30日深夜,#加拿大鹅规定中国大陆门店不得退货#冲上微博热搜。有消费者反映,在上海国金中心“加拿大鹅”门店,花11400元买了一件羽绒服,却面对一堆质量问题。在和店家交涉时,该消费者则被《更换条款》上一句“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硬生生堵住了维权路。

对此,上海翰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玮律师认为,在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形下,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更换条款》排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内容应属无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金玮律师也表示,如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对于消费者而言,可以通过向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权。行政主管部门也有权责令经营者整改,并可以根据情节对经营者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作者:程琦
选稿:杨宜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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