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动画短片集《中国奇谭》亮相-十位导演创作八个根植于中国文化的故事
新闻晨报2021-11-26 09:11:05

晨报记者 陆乙尔

由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bilibili联合出品,速达担任总监制、陈廖宇担任总导演的原创动画短片集《中国奇谭》,在bilibili国创动画作品发布会上亮相,概念预告及一组概念海报一并发布。据悉,影片邀请了十位导演,分别打造八个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独立故事,在观众面前铺陈一个极具中式想象力和审美魅力的“妖怪”故事集。

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的前辈们开创了“中国动画学派”,形成了水墨、剪纸、木偶、折纸等极具中国特色的动画制作形式,贡献了诸多经典作品,陪伴了一代又一代的观众。恰逢中国动画即将走过百年,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厂长、本片总监制速达表示:“《中国奇谭》也将作为致敬,传承上美影‘不模仿别人,不重复自己’的创作理念,进行创新和尝试,探索中国传统文化的新形式、新道路。影片坚持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力求彰显中华民族精神和东方美学风格。”

“遇见不一样的妖”

八个故事场景逐一登场

作为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的最新力作,《中国奇谭》集结了胡睿、陈莲华、周小琳、潘斌、於水、顾杨、刘旷、杨木、刘毛宁、徐宁十位动画导演,他们创作八个根植于中国文化的或浪漫、或童真、或荒诞、或热血、或搞笑的故事。

发布会上,作品释出九张概念海报,其中主海报的神秘意境带来无限遐想。一人湖上独钓,看似风平浪静的水面下却暗潮汹涌,仿佛有什么在潜行游动伺机而上。将海报倒置则豁然开朗,“妖”字赫然于水下,与上方的红色印章呼应——这是一个关于“妖怪”的故事。海报大面积留白以无胜有,强烈的对比也展现着作品对于“妖怪”的定义:不仅仅是简单的善或者恶,而是人类对未知世界的想象,更是人类精神世界的一面镜子。

概念预告以“遇见不一样的妖”为主题,开拓了对这一“妖怪”故事的联想。视频中,八个故事的场景逐一衔接登场,每部短片的片名都极具创意地以拟人化的形式穿梭在画面中,趣味十足。场景变换的同时也展现出影片多样且鲜明的风格:手工剪纸定格的《小满》色彩鲜艳浓郁;定格偶动画的《玉兔》充满科幻未来感;云雾缭绕中,《鹅鹅鹅》融合了素描与水墨韵味;《飞鸟与鱼》的画面唯美浪漫……

八张单片概念海报上,人物、动物、小妖等形象,是对于概念预告中角色形象的补足,也让观众惊喜发现,故事中的“妖怪”角色区别于传统意义上“妖魔鬼怪”。

创作团队基于本土文化语境延展出更具想象力的内核:古代书生、庙宇泥像、身边爱人、胡同里的黄鼠狼、未来机器、案板鲶鱼都有可能是“妖怪”——可以来自恐惧,也可以来自美好的愿望。

承载中国文化和哲学

“自然流露中国和东方的特性”

全片由八个“妖怪”故事组成,其中既包含了有传统来历的故事,也包括了新的故事,还有基于传统因素创新的故事。

总导演陈廖宇接受采访时说道:“《中国奇谭》的故事源于中国传统文化,但影片里的传统文化,并不是仅仅狭义地指中国的传统典籍、传说故事,不仅是已经过去了的文化,也包括了现在甚至未来的。”

据透露,影片纵览古今、展望未来,题材包罗万象,承载着中国民族文化与哲学。对于影片民族气质的展现,陈廖宇表示:“我们都不希望迎合别人对中国和东方的既定期待,而是自然流露中国和东方的特性,不是表面符号。”

因此,观众将会看到叙述乡村现实和变迁的《乡村巴士带走了那人和神仙》、描绘北京市井胡同奇谈的《小卖部》、“想吃唐僧肉”的《小妖怪的夏天》。不难看出,《中国奇谭》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都希望打破刻板印象,从本质挖掘更多可能,如此的创作精神更加深了观众对其的期待。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陆乙尔

作者:陆乙尔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