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普陀率先试点!带你体验学龄前孩子的“健康家园”
上海普陀2021-11-09 20:11:34

“学龄前儿童善育工程”是教育承担的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之一。面对市委、市政府向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普陀区积极行动、扎实推进,深化区域“幼儿健康教育”特色品牌,率先试点开展全天候营养膳食项目的实践与研究,将民心工程落地、落实、落细。

11月9日,一场体验活动在上海市实验幼儿园举行,市教委托幼工作处、市教委新闻中心、普陀区教育局、区教育工作党委相关负责人以及媒体记者等共聚一堂,在这个被孩子们称作“健康家园”的幼儿园里,感受普陀学前“健康教育”的独特魅力。

图片说明:活动现场

全天候营养膳食 赋能幼儿健康成长

上海市实验幼儿园正通过“教养医结合”的模式,开展园本化的全天候营养膳食实践研究,这也是普陀健康教育部分实践成果的缩影。活动现场,与会领导嘉宾走进幼儿园,接过孩子们绘制的《健康家园地图》,按图索骥,逐一探访。

在幼儿园,每一个孩子都是小主人。“种植园”里,孩子们捻麦子、拔萝卜、挖红薯,在参与播种、收获劳动的过程中,体验食物的来之不易。在“宝宝料理室”,营养员正和孩子们一起制作适合“立冬”食用的“八卦糕”“五彩饺子”,按需调配的“营养粥”传递出传统饮食文化中的中国味道。早点时间,小班孩子在小兔餐厅的游戏情境下快乐进餐、中班孩子自己选择餐桌和同伴、大班孩子则换上工作服,体验为同伴服务的快乐。进餐后,孩子们或点亮小灯、或画上小标记,对用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争做“光盘娃娃、干净娃娃、文明娃娃”。在“宝宝门诊室”,家长带着孩子正在和校医进行一对一的特需儿童问诊;“健康活动室”里,孩子们参与各种游戏,了解健康饮食的秘密;“宝宝议事厅”里,孩子围绕“晚餐怎么吃才更健康”的话题进行激烈讨论……

图片说明:上海市实验幼儿园开展营养膳食特色活动

上海市实验幼儿园园长顾英姿介绍,“基于普陀适合教育的理念,我们探索1+X家园膳食方案,发布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推出1+3家园膳食课堂、1+2家园爱心餐盒等举措,让家长掌握全天候营养膳食的搭配‘秘籍’。”

普陀率先试点 落实教育民心工程

作为落实上海市“学龄前儿童善育民心工程”的重点项目,普陀区率先试点开展全天候营养膳食项目,目前,全区教育系统84所公、民办幼儿园进行了试点。

区教育局负责人介绍,“作为全天候营养膳食项目试点区,我们依托区域幼儿健康教育课程,打造创新品牌。主要做法概括起来是‘严、精、融、新’,即严把食品安全关、以精细化的管理实现幼儿餐点精细化、融入全天候营养膳食理念、创建新机制新范式。”

普陀以“学科带头人工作室”为核心,构建了“食谱设计”“保教协同”“健康宣教”“家园互动”“医教结合”等五大研究项目组,实现了经验辐射、成果共享。本区以点带面,培育幼儿园特色发展新样式,通过“家长美食课堂”系列培训课程、“美食大讲坛”理论学习活动、“精宴食刻”厨艺大比拼实践研究等,推出了一批高品质、个性化的“健康学校”。

图片说明:培育幼儿园特色发展新样式

立足区域实际,普陀区教育学院携手教师进行了“普陀区食育项目”研究。区教育学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抽样调查的数据显示,区域幼儿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良饮食习惯。我们在持续探索中形成了区域饮食教育的研究路径,包括以课程为载体—开发区域推进幼儿园食育的系列资源;以教师为抓手—把握幼儿园饮食教育质量提升的关键;以组织为动力—营造幼儿园食育可持续发展的氛围等举措。”

当前,普陀区注重打造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不负民心期盼。目前,全区公办幼儿园100%为市一级以上优质园,普惠性托育服务资源辐射全区所有街镇,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七进”工作全面推进,同时,“教养医”融合服务100%覆盖全区有需求的适龄婴幼儿家庭。今后,普陀区将坚守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底色”,朝着“优质特色”不断发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选稿:汪秦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