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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间的转账是借款还是赠与?来听听调解员怎么说
上海松江2021-11-03 20:24:57

实践中,情侣间对于转账往往不说明是借款还是赠与,更很少做“打欠条”这样自认为“伤感情”的事情。但是,当感情走到尽头再回首细算经济帐时,才发现给出容易要回难。前段时间,松江区泗泾镇调委会就处理了一起情侣因分手引发的债务纠纷。

一次借款,引发矛盾

钱某和焦某是老同学,一次同学聚会上两人走到一起。恋爱初期,两人很甜蜜,身为男朋友的钱某逢年过节都会给焦某买礼物;而在钱某需要经济支持时,焦某也会毫不犹豫地给他转账。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两人感情慢慢归于平淡,焦某对于钱某频繁的转账需求开始感到厌烦。

今年5月初,钱某又向焦某提出借4万元急用,焦某碍于面子答应了,但留了个心眼,在微信转账之时备注借款,并要求钱某出具借条。钱某在微信聊天中做出了具体的借款情况说明,并承诺在焦某需要用钱时会马上归还,之后钱某收到了焦某4万元的转账。几天后因焦某要打疫苗,钱某向焦某微信转了3000元并备注“支付疫苗费”。

到了5月中旬,因为琐事,焦某和钱某之间的矛盾开始频繁,焦某经常催钱某归还4万元借款,每次钱某都显得很不耐烦,两人间的关系不断恶化。最终两人来到所在地的泗泾镇调委会申请调解,希望通过第三方介入,帮助他们解决纠纷。

理清案情,把握焦点

“调解员你好,钱某欠我4万元,之前说好等我需要的时候就会还我,他现在想赖账。”焦某率先发话,并给调解员提供了4万元的借款记录。

调解员询问钱某借款情况是否属实,钱某表示自己的确曾向焦某借款4万元,但他认为女友也向自己借过3000元用于接种疫苗,并向调解员提供了转账记录。原来,钱某认为,撇开之前的各种转账不说,支付给女友的3000元疫苗接种费应该属于部分还款,自己只愿意再返还3.7万元。

调解员听了双方的争论,立刻把握到了本案的争议焦点,即接种疫苗费用的3000元到底是算还款还是恋爱期间的赠与支出。为进一步明确这3000元转账的性质,调解员查看了双方部分微信聊天记录,其中可以看出钱某转账3000元给女方的目的,是为其支付疫苗费用,而不是4万元借款的还款。

适时普法,矛盾化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调解员向钱某解释道,“你的3000元转账没有说明是用于还款、还哪笔款,而只说给女方接种疫苗使用,这笔转账符合赠与合同的要件,应认定为您给女方的个人赠与。”

钱某听后立刻改变了主张,声称3000元是4万元借款的一次性利息,但借款到现在也就半个月,所以焦某应该返还这3000元利息,这么一抵,钱某认为自己还是只需要还3.7万元。

调解员再次向钱某解释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如果你能拿出证据证明你们曾约定了借款利息才能认定,否则应该推定为没有利息。而且如果是利息,为什么不按常理在还款的时候根据借款本金和借款时间计算,而是提前还利息呢?”钱某被问的哑口无言。

调解员趁热打铁,为钱某介绍了一些转账款项性质的相关法院判决案例以及转账认定为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阐明了借款是借款,赠与是赠与,不能混为一谈。经过摆事实、讲法律相结合的疏导,钱某的态度终于发生了转变,最终愿意一次性将4万元返还给焦某。

选稿:潘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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