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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快评丨“自家门口装摄像头”不能自说自话
东方网2021-11-03 10:02:44

最近,发生在湖北武汉市东西湖区的一幕引发关注:一住户在家门口安装了监控,遭到邻居强烈反对,用拖把戳打监控探头,双方发生激烈言语冲突。网友看法不一,有人认为在公共区域装监控并无不妥,是邻居“找茬”;有人认为监控不仅可以拍到邻居家门,邻居开门后还可以拍到室内部分场景,确实不妥。

在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加的风险社会,为了守卫安全,为了防范风险,一些人热衷在自家门口安装摄像头。科技改变生活,摄像头虽然小,但作用却不小;摄像头不仅能够震慑和约束违法犯罪行为,也有助于发现和捕捉失范行为,让投机者接受规训与惩罚,从而提高失范行为的成本。

消减安全焦虑,加强自我保护,“自家门口安装摄像头”契合工具理性,满足了一些消费者的需求。然而,在社会原子化、利益碎片化和人际关系干燥化的都市社会,“自家门口安装摄像头”很容易引起邻里纠纷,“一摩擦,就起火”。

这边厢,安装摄像头的居民认为,自家门口的摄像头拍摄的是小区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属于公共区域;公共区域作为一种公共空间和公共资源,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居民都可以共享。那边厢,邻居们则认为,摄像头所拍摄的图像和景观,可以记录下自己的出行规律、生活习惯、社会关系等信息,这些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理应受到法律的庇护。

“再卑微的骨头里,也有江河”,“自家门口安装摄像头”虽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不能自弹自唱、孤芳自赏,而是兼顾保护他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呵护他人的权利与尊严。更进一步说,“公共空间无隐私”并不合理,在自家门口安装摄像头也不能百无禁忌、自说自话,而是要戴上融入规则意识与群己界限的“紧箍咒”。

互联互通的信息时代,小小摄像头潜藏着不小风险,关涉个人切身利益。如果邻里之间围绕摄像头发生纠纷冲突,可以自行进行利益协商,也可以向居委会、业委会等组织需求帮助,在有关组织的调解下化解纠纷。如果对方态度强硬,调解不成的话,居民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公民还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

处理好“自家门口装摄像头”的关键,说到底就是将邻居放在心上,尊重邻居的利益诉求与精神需要。不论是调整拍摄视角和范围避免对邻居的私人空间进行拍摄,还是避免摄像头对邻居的个人信息进行自动摄录及存储,抑或监控设备已经拍摄并且存储的内容不得对外传播,只有以心换心、将心比心,“自家门口装摄像头”才能减少与邻居的纠纷冲突。如果能够动之以理、晓之以情,主动和邻居沟通,取得邻居的理解体谅,“自家门口装摄像头”就会少一些阻力和困扰。

作者:杨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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