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注意啦 外环东段(华夏中路-龙东大道)交通功能提升工程规划正在公示
浦东发布2021-10-19 16:34:29

好消息,随着张江科学城发展,为支撑沿线地区功能提升发展,优化地区道路系统,现浦东新区建交委拟将外环东段(华夏中路-龙东大道)进行交通功能提升。更多相关草案公示详情,快和小布一起来看吧:

外环东段(华夏中路-龙东大道)交通功能提升工程专项规划(草案公示)

01 规划概况

外环路是上海市中心城快速路网中重要的环线,现状为封闭型城市快速路,双向八车道。根据上海2035总规,外环线外多个地区功能提升为主城片区,同时随着张江科学城发展,外环东段(华夏中路-龙东大道)两侧地区交通联系日趋增强。为支撑沿线地区功能提升发展,优化地区道路系统,拟将外环东段(华夏中路-龙东大道)进行交通功能提升。为明确工程的规划用地条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开展本专项规划。

02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南至华夏中路,北至龙东大道,路段全长约4km。

03 功能定位

高架主线:作为外环线的组成部分,是主城区重要的客货运通道,也是张江科学城等沿线地区重要的对外快速通道,并服务主城片区与各重要功能区之间的快速交通。

地面辅道:规划新增地面道路,将成为主城区骨干路网的一部分,是外环主线交通重要的集散通道,服务沿线地区到发交通,并兼顾非机动车、行人通行要求。

04 技术标准

采用高架道路、地面道路组合的建设方式。

高架主线:高架道路按快速路标准规划建设,机动车专用,双向8车道。

地面辅路: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双向6快2慢和两侧人行道。

05 规划方案

主线、辅路

外环主线:将外环东段(华夏中路-龙东大道)进行抬升,形成高架主线道路。

地面辅路:北起龙东大道,南至华夏中路,形成南北联通的地面通道。

枢纽立交及匝道

枢纽立交:全线设有2处立交,分别为外环线/龙东大道、外环线/华夏中路立交。

出入匝道:结合地面辅道方案,全线设2对出入匝道,分别为高科东路北侧北向匝道、高科东路南侧南向匝道,服务沿线交通出入需求。

06 道路红线、电力黄线、输油管规划方案

道路红线调整方案为:高科东路南北两侧为增设匝道及路口渠化,道路红线进行拓宽,最大调整宽度10米。规划对龙东立交西向南、南向东匝道和华夏立交北向西匝道处红线进行调整,解决现状道路边线超出规划红线的问题。同时为就近补绿,规划对龙东立交西南、东南象限红线以及外环-高科东路东南象限处红线进行局部调整。

电力黄线调整方案为:为满足现状电力架空线与规划道路的净高及安全距离要求,对川杨河北侧约130米处2路现状220kV电力架空线线位进行调整,调整后电力黄线与现状电力黄线相衔接。

输油管调整方案为:为满足相关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外环东侧规划道路红线内DN610、DN273长途输油管进行局部搬迁。

外环东段(华夏中路-龙东大道)

道路红线、电力黄线、输油管规划草案分幅图

请将手机旋转90度,了解草案详情:

公示详情

公示期限: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1月14日

公示方式: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官方网站公示公告栏目(http://www.pudong.gov.cn/jjw/)

本次公示采取书面信函(含电子邮件)方式听取公众意见:

反馈意见的邮寄地址: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01号5号楼浦东新区建交委综合规划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外环东段(华夏中路-龙东大道)交通功能提升工程专项规划草案公示意见反馈”。

电子邮箱地址:48315244@qq.com

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4日前,信件以寄出邮戳为准。

选稿:魏子川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