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迪迦奥特曼》下架为何?近七成儿童会模仿动画片,应驱散动画片里的“乌云”
文汇报2021-09-27 15:13:55

微信图片_20210927145736.jpg△迪迦奥特曼剧照

9月24日,有网友发现在B站、腾讯视频、爱奇艺等视频平台,《迪迦奥特曼》系列影片已无法查看,此外,《成神之日》《从零开始的异世界生活》第一季、《刺客伍六七》第一季等同样无法播放。此外,《迪迦奥特曼》豆瓣的页面也已经消失。即原始剧集的条目已删除,目前可以搜索到的均为剧场版(单片)。截至9月25日11时,各视频平台仍无法搜索到该剧。不少网友认为,此次下架可能与此前有家长举报《迪迦奥特曼》中有暴力犯罪的镜头有关。也有一些网友认为,《迪迦奥特曼》的下架与江苏省消保委此前发布的《动画领域侵害未成年人成长安全消费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有关。报告指出,《迪迦奥特曼》中除奥特曼日常打怪兽情节外,还涉及持械殴打、多人恐吓、纵火爆炸等暴力情节。当天,江苏省消保委回应表示,报告发布之后,省消保委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提交了相关文件,旨在促进动画分级制度的创建,但并未对涉及的动画经营相关方进行相关约谈。《迪迦奥特曼》的全网下架可能是相关平台的自主行为,与江苏省消保委没有关联。

江苏省消保委此前报告:近七成儿童会模仿动画片里的举动

今年4月6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了《动画领域侵害未成年人成长安全消费调查报告》。报告显示,

此次调查的21部动画片涉及启蒙、故事、亲子、校园、热血、科幻、搞笑、历史等多种题材,受众群体覆盖未成年人的不同年龄,共梳理出1465个问题点。《报告》指出,近半数被调查的动画存在不同程度的暴力犯罪元素。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80.7%的家长表示市面上动画片的放映尺度需要进一步严格把控,有38.6%的家长表示动画片内容过于成人化。此外,有家长和老师表示,近七成儿童会模仿动画片里的举动。不过,《报告》也指出,家庭和学校对于儿童观看动画片的重视程度待提高。有50.9%的家长勾选了自己有其他事顾不过来孩子、课余闲暇的奖励,有45.6%的家长会在孩子吵闹时,为分散其注意力而允许。而对于动画片的选择上,77.2%的家长把决定权交给了孩子自己。围绕“是否会留意动画里面人物的用语、动作”展开调查,分别有占比43.9%、36.8%的家长勾选有时会、基本不会。也有老师反映,在教学过程中时常会运用动画片,增强课堂互动的灵活性和提高儿童对知识的接受程度。9月24日晚,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负责同志表示,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制作、引进、播出内容健康向上、弘扬真善美的优秀动画片,坚决抵制含有暴力血腥、低俗色情等不良情节和画面的动画片上网播出。儿童和青少年是动画片的主要受众群体,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办好“儿童频道”“青少专区”,进一步规范节目内容、优化节目编排,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网络视听空间。

微信图片_20210927144938.jpg80后家长:“这是一代人的回忆”,支持不良元素动画加强管理

#迪迦奥特曼下架#这个话题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这是一代人的回忆。”据了解,《迪迦奥特曼》于1996年在日本上映,引进国内后受到了广大小朋友的喜爱。剧中的一些动作和台词被广大网友模仿,比如“你相信光吗?”正是出自这部电视剧。广电总局深夜发声后,许多家长表示赞同,并建议对含有不良元素的动画加强管理。“动画片对孩子影响越来越大,能不能管管?”在微博留言区内,有家长表示,自家刚上幼儿园的孩子,有一天在看了动画片里的卡通人物去马桶里舀水喝的场景,

“晚上睡觉前,他也拿着杯子去马桶里舀水喝。”

还有网友表示,

不少动画片中有打打杀杀的镜头,孩子看了特别喜欢拿着玩具枪,棒子之类的,嘴上喊着“杀,杀!”

有家长建议,在观看此类有暴力镜头的动画片时,可以在片头或者有暴力镜头的位置,出一些文字性提示,如“十八岁以下请在父母陪同下观看”或“此镜头不宜模仿”等引导性语言,帮助孩子树立正确价值观。

或将探索未成年人节目初步分级制度

几个幼儿园小孩一起扮演奥特曼,把其他小朋友当怪兽给打了;模仿《熊出没》里的光头强,10岁的姐姐拿着电锯锯伤了妹妹的脸;9岁男童学“灰太狼烤全羊”,绑在树上的两名小伙伴被烧成重伤……近年来发生的儿童模仿动漫情节的悲剧,让规范动画片尺度的呼声不断高涨。今年3月1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探索防止未成年人节目出现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现象的初步分级制度,可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少业界人士认为,少年儿童鉴别是非的能力有限,动漫偏偏是他们的爱好之一。动漫中的不友好画面,孩子们既难以拒绝更会模仿,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是难以估量的。有媒体评论称,

未成年人是动画片的主要受众群体,确保他们的动漫天空天朗气清,慢不得、拖不起。与其因全网下架奥特曼激辩,不如群策群力出实招,驱散动漫镜头里的乌云,让孩子们在网络视听空间里,睁大明亮的眼睛,唱响“让我们荡起双桨”的优美和声。

作者:本站编辑
选稿:朱雯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